最近谢霆锋王菲复合闹得沸沸扬扬,网上特别热闹,其中有一个支持锋菲观点的网友就说在现代文明社会里,所谓大多数的利益,归根到底要落实到每一位个人以人为本的个人幸福和个人价值。假如每个人的幸福都得到满足,每个人价值都得到实现;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黄金时代’的理想社会。然后他认为王菲和谢霆锋,有资本创造自己的生活,有能力追求个人幸福。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但是我有点疑惑就是当你去追求幸福的时候同时也伤害了别人,怎么办。假如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男A、男B、女C。开始A和C是一对夫妻,A深爱着C,C却和B相爱,两人相爱着对方,我们发现这有A是幸福的,C和B因为无法在一起而不幸福。假如最后C和B私奔了,我们发现幸福增加了,只有A不幸福,B和C都幸福着。还有一种情况,A选择了放手,结果却是一样的,而且出轨这种受道德谴责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幸福的增加,这种幸福应该去追寻吗?我对谢霆锋王菲不感兴趣,也无意评价他们二人,但是其中的一些观点却引发人深思。或许人性本就是自私的,那么道德不就是一个幌子吗?或许人们用道德来框住人们,切割幸福,那么也会产生不幸福的事。也许我们的重新定义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