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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O的时政点评:关于中国情况的一些总结。

oskarlre 2009-12-8 05:05

美国当年发生什么? 资本家把牛奶往河里倒, 然后百姓吃不上饭。

你觉得在中国可能发生么?

还是那句话, 资本控制的政府, 和政府控制的资本,最根本区别在哪里?

oskarlre 2009-12-8 05:11

就像卡特琳娜等级的飓风。

美国这边因为所谓“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于是把老弱病残放在一个无水无电的体育馆里。  而附近高低的农庄则不予开放。

换中国,管你谁的也要砸开,安置难民再说。回头如何赔偿,和政府扯皮去。因为中国人讲究的是“最基本的人权是生存权。”

在西方,私产越多的人越受到保护。因此遇到危机,他们会去保护财产。 在东方,权力越多的人越受到保护。而权力的基础,自然这些人就会去保护了。 TG的执政基础是谁,就不多说了。

lz888 2009-12-8 07:36

楼主分析得很客观,很实际,尤其是西方对付的是中国,不允许中国强大,而无所谓谁执政。

IXINYE 2009-12-8 17:33

社会在一步一步步发展,同样民主也在一步一步步发展,没有谁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那样只会被食物给撑死,民主也不一样,只有一步一步的来。大家看到的美国也不是一步就进入到现在的民主的。

z3366348z 2009-12-18 22:57

真理只掌握在少部分人手里,权利也一样,要是得到的人多的话那岂不是天天都得打架那还有心思治理国家,只有不停的完善自己才能脱颖而出。

sheva110 2009-12-18 23:2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CGabriel 2009-12-19 22:15

[quote]原帖由 [i]oskarlre[/i] 于 2009-12-8 05:05 发表 [url=http://67.220.92.21/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2608357&ptid=1029794][img]http://67.220.92.21/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美国当年发生什么? 资本家把牛奶往河里倒, 然后百姓吃不上饭。

你觉得在中国可能发生么?

还是那句话, 资本控制的政府, 和政府控制的资本,最根本区别在哪里? [/quote]

请看正统的宣传,新闻联播报道:最近广西有大量的香蕉烂在田间地里,农贸市场,甚至丢弃在路上。然后,最近气温下降,不时会见到流浪者冻死在路边的新闻。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情况,并不是封建社会的专利,也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更不是社会主义可以豁免的,只要人类社会依然有阶级的存在,就不可避免。

请阅读共产主义的终极教义----资本论,上面写的很清楚,这是由供需关系,以及盲目扩张的市场决定的,与政体毫无关系。当然,绝对的计划经济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当真是要回到绝对计划经济系统内?

另外,资本控制的政府跟某特权阶级控制的政府,从根本上说的确没有区别。

但就目前的情况,资本控制的政府起码会向他们的纳税人清晰明了地公布大部分支出,因为他们需要诱骗民众给钱;而特权阶级控制的政府则把所有的政府支出列为国家机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诱骗民众,在他们眼里,专政就是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的最简单途径。我想,最近地方政府频繁依靠《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对抗《物权法》就其中淋漓尽致的体现。

至于这两种区别衍生出来的现象,相信各大门户网站的社会版俯拾皆是,无需多说了。

[[i] 本帖最后由 CGabriel 于 2009-12-20 01:09 编辑 [/i]]

7。Days 2009-12-19 22:49

说的好,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但是在网上经常有人说发帖怕被和谐了,有些事不是党不想去做,而是党做了,人民不相信,不配合,到头来还埋怨政策,只要不是反动的言论,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就是牵扯政治的也可以说,堂堂七尺男儿,不谈政治、不谈国事,那谈什么?学女人整天三姑六婆吗?就向我前面说的,只要不是反动言论,只要不是分裂国家的言论,就没什么不能说的,对国家的政策也可以批评,母亲生病了,就该吃药,国家是我们全部中国人的,大家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才能让母亲的身体更加健康。

oskarlre 2009-12-20 02:09

物权法....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去认真读过物权法.  也不知道多少人注意到和中国其它法律不同, 物权法一直没有实施细则. 没有实施细则的法律不过就和"我们要吃猪肉"一样的空泛口号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则是有实施细则,行政效率的规定. 物权法干不过很正常

无论中美,只要是没有实施细则,法律不比放屁好多少...

md3848 2009-12-20 10:44

其实吧我觉得 人家也不容易呀!这么大的国家让谁管谁也烦啊,不赚点谁干

wangyuzzl 2009-12-21 00:38

不管怎么说,现在的天朝确实在干些比较恐怖的事情,举几个例子:
1.三鹿事件。三鹿事件恐怕是无人不知吧?三鹿破产后,因三聚氰胺造成结石的三十几万患儿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这些儿童有一部分(可能很大部分,毕竟出问题的三鹿奶粉是低端产品,普通家庭也买得起中、高端品牌)是出生在相对贫困家庭,这些孩子有一部分恐怕依然没有钱去治疗,落下残疾的可能性很大,这部分人我不知道我党是如何教育他们爱党、爱国家,听党的话,长大报效祖国的。
2.禁止上访。每年国庆和两会期间,访民无数,截访者人数更是多如牛毛,把上访者当成神经病的、当成闹事的、当成刁民,但不要忘了,那些还知道上访的都是一些对国家还抱有希望的“公民”(天朝其实没有公民,只有百姓和官员),出了问题还不上访基本上不是傻子就是杨+,但有几个愿意承认自己是傻子的呢?当没人愿意上访了这个社会真的会河蟹吗?其实杨+十不准备上访的
3.教育。天朝的教育可以说是越走越往死胡同里走了,当初考上大学基本上可以说就找到了一个好工作,现在由于扩招有多少大学生是“被就业”的呢?当然不是说当年的高考政策是对的,但是当这些“高智商”(在天朝能考上大学的智商一般不会低于平均数)的家伙们没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他们会做出什么来呢?会感恩戴德的接受低保的命运吗?
4.性别比列。天朝现在男多女少已经远远超过一般水平,这里不要谴责公民的愚昧,在农村基本上男人就是财富的表现,没办法,谁让生产力低下呢。再加上那些包二奶,三奶甚至是n( n>100)奶的党的好同志,又收罗了一些女人。男女比列就更大了。但是,女人少了问题就出来了,没女人那些多出来的男人怎么办?他们的生理问题怎么解决?看着别人三妻四妾,自己得靠手他们能那么坦然吗?
5.房子问题。虽说《蜗居》不让播了,但是蜗居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房价下来,当然经济受不了,但是房价不下来呢?天朝的房子和股票一样,是不需要其本身带来什么收益(房子叫房租,股票叫股息或分红),而是靠其本身的价格提升。很多房子不需要出租就可以带来比出租多的多的收益,而出租那点钱还不如把房子的钱存进银行吃利息带来的多,那么投资者为什么要把房子出租呢?但是,这样问题来了,一少部分人有很多房子,而大部分人没房子,有房子的还不出租房子,没房子的人怎么过呢?看着别人良田万亩自己却要露宿街头会那么舒坦吗?
由于时间问题不多举了,其实“天下不患贫而患不均”,中国的百姓是勤劳的,但是也是贫穷的,这是一种讽刺,我相信这种状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官福民穷”绝对不是一个健康社会应有的状况,无论专制还是民主这种状态都是相对的,不可能一直不改变。但是,如果政府不能改变甚至要一直要维持这种状况我们该怎么办呢?其实历史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毕竟现在不是夏朝。

rmm123 2009-12-21 01:12

一个生活在沿海或上海的朋友能了解一个最低贱的四川农民的需求么?

看到这里我就不想看下去了,别的不说,感觉就是在宣扬人种论一样,农民就是卑贱的?上海人就是高尚的?可笑的沦陷区的精英,没有抗战的四川中国早就亡国了,国军正面战场上1/3牺牲的是四川人,当要亡国要灭种就想起革命老区来了,可笑可笑

CGabriel 2009-12-21 02:03

[quote]原帖由 [i]oskarlre[/i] 于 2009-12-20 02:09 发表 [url=http://67.220.92.21/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3336669&ptid=1029794][img]http://67.220.92.21/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物权法....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去认真读过物权法.  也不知道多少人注意到和中国其它法律不同, 物权法一直没有实施细则. 没有实施细则的法律不过就和"我们要吃猪肉"一样的空泛口号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则是有实施细则,行政效率的规定. 物权法干不过很正常

无论中美,只要是没有实施细则,法律不比放屁好多少...[/quote]

是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需要啥实施细则;民众有持枪的权利(当然,这一条非常囧),需要啥细则。
举个例子,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就为了这一条,美国佬打了多少次官司,同时又被滥用了多少次?就已经充分的证明这一条的细则时十分十分模糊的。
但是,也正是无数次的官司与滥用,证明了这一条法律正在起作用。

就正如你举得例子一样,喊出口号:我们要吃猪肉。一下步就是应该想想咋样能够吃到猪肉,然后尝试养猪,屠杀。要是出问题了,检讨,重做。而不是坐在地下,干等天上掉块熟食下来。

而我们的法院,立法机构,司法机构。就是这样干等着,以没有细则推卸着责任。难道没有细节,案件就可以当没有发生过了吗,法律保护的权利就可以受侵犯了嘛? 那样的话,怎么样检讨,怎么样修改法律,怎么样增加细则?

平心而论,美国佬的司法系统也是相当懒惰的,他们也不愿意主动增加细则。但起码,美国的公民有上告至最高法院的可能,诸多的法律,就是在民权与特权的角力中诞生。而我国的公民呢,同样是因为没有“法律细则”的保护,无法伸张自己的权利;由于没人伸张权利,也就没有新增“法律细则”的可能性,如此反复,恶性轮回。

所以中国就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希望增加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而有能力增加法律的,则不愿意添加任何细则,因为那会损害自己的权益。

以至于目前任何有损特权阶级的东西,例如物权法,公布官员财产之类的,举步维艰。因为那是与虎谋皮的事情,民众的利益,在他们眼里,不得一提。例如只要是他们想拆的房子,总能够找到一两条理由,然后扣上违章建筑的帽子,一拆了之。
而有利于特权阶级的事情,例如各地的“听涨会”,即使漏洞百出,诸如伪报代表身份,妨碍代表发言,或者请来一个在“听涨会”上打瞌睡,轮到发言的时候抽出稿子照念赞成的代表,则统统毫无障碍,顺利通过。

因此,所谓的“细节”,无非是忽悠你而已。

当然,也可以说是其他国家也有这种现象,仅是国内比较盛行得多而已。在某些人眼里,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我认为,五十步总比百步好得多。

oskarlre 2009-12-21 02:54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需要啥实施细则"

谁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过? 物权法说了么?

上次我检查中国宪法还是: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请注意, 是合法的经济财产。 而且这个合法与否的制定人不是你。。。:lol: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富人原罪以后就拼命往外国跑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oskarlre 2009-12-21 03:00

“民众有持枪的权利(当然,这一条非常囧),需要啥细则。”

当然有细则。 从《1968年枪支管制法》就开始了。该项法案规定:禁止跨州运输火器(手枪和长枪)、弹药给私人;禁止出售枪支给未成年人、吸毒者、精神病人以及已被认定为罪犯的人员;强化对于枪支经销商和收藏者的执照和档案管理;等等。


我所在的马萨诸塞州法律更是规定手枪是消费者产品安全规范的管理之下的项目。

也就是说不能随意贩卖手枪,每把进入MA的手枪都要有官方编号,买卖方都要有官方出的许可证。 此外,所有新英格兰州生产的手枪都应当安装儿童安全阀、设置密码和报警装置。

此外,长枪也是受到限制的,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学生签证或者工作签证都不行)在经过40小时固定地点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才能有长枪。 手枪更是要另外考取证书才能持有。当然,考证费用由自己承担。

而且,即使如伊拉克战争老兵的我,在持有军队持枪证的情况下,也不能在日常生活里有枪(如果没有民用持枪证的话)

此外,美国全国境内禁止贩卖全自动武器。 所有武器必须是半自动。

还需要再细么?

[[i] 本帖最后由 oskarlre 于 2009-12-21 03:04 编辑 [/i]]

oskarlre 2009-12-21 03:10

至于“在某些人眼里,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我认为,五十步总比百步好得多。”

我持不同意见, 从G兄以前的回复来看,你是认同天赋人权的。

但是,我认为“天赋人权”只是四个字而已。 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我只想问,中国人现阶段是不是应该和美国人有一样的人权,或者说得恶心点,现阶段配不配和美国人有一样的人权?

什么叫做每个人基本的人生权利?

人生下来没有权利。

别光看着美国,往非洲看看,那也是人,生物品种上和我们一样基因差别小于0.1%的人。

他们为啥连中国的“人权”都没有呢?为啥他们就没有老天来给他们点“人权”呢?

因为他们没有签署“联合国人权公约”么? 可是签了就有人权嘛?那还叫天赋?不是联合国赋嘛?

事实上联合国也不会为任何一国的公民的人权买单。 因此天赋人权从何谈起? 而支付每个国家公民这些权利的,恰恰是本国的政府。 对于中国就是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如果一个人认为一个政府无法支付和美国政府能支付的“人权”同等的福利给自己国民,那就应该倒台,我无话可说。这摆明了不给穷人活路。 美国的“人权”是靠占据世界上42%的资源来的,中国按人口比率要多少? 42%*4 = 168%?

oskarlre 2009-12-21 03:13

说道底,贫富差别区分了社会,也就区分了社会给予人的权利。作为一个自然人,除去社会权利,它一无所有。如果这个人不承认社会给予它权利,那么它凭什么去要求社会里面的其他个体配合它行使你所谓的“天赋权利”?而一个社会能给予的权利,是贫富不一样的。

当然,如果你有能力来美国,欧洲或者澳洲,并成为公民,去分更多的权利和资源,那是你的能力和结果。(比如说ark兄,他就明说) 但是中国大多数的人不能。

而在这一点上,共产党非常清醒的做出了选择。“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代表着中国努力的基础和方向,也是对于西方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有力回击。

谁都想有更多权利,共产党50年来,为全中国人民谋取了多少权利?想想50年前,想想现在,还有比这更有说服力的么?中国妇女地位的提高幅度之大,工人农民地位提高之大,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南北战争以后这么多年,美国黑人等少数民族的地位问题。相比之下,两种制度,孰优孰劣,不是很清楚么?

不要以为天赋就等于拥有, 没有一个实体的努力,其他永远都是放屁啊。

ningzhiyuan 2009-12-21 04:10

说句比较客观的话,我对目前的现状是七分满意,三分不满。满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而且体制更加灵活,激发了大家的聪明才智。
不满的是现在的ZG太与民争利了,国富民穷,国内的几大“企业”依靠垄断地位,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敲骨吸髓,刮尽了民脂民膏,与其有利则与世界接轨,不利则中国特色,不说也罢。
不过,我相信中国的未来还是美好的,还是有前途的,至于民主,呵呵,还是依靠我们慢慢的去建设吧,美国好像民主,但是看看历史就知道,他的民主也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

naruto520 2009-12-21 14:18

现在是需要政府从观念上改变,我需要政府服务我们而不是管理我们!我们需要的是一个透明有约束力廉洁的政府!本人活了二十多年还没有看到过!真是有点无奈!

青竹梅 2009-12-21 15:14

O版有些太想当然了。

所谓的“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其实就是“让屁民们能吃口饱饭他们就不会造反”的另一个说法。

所谓政府为老百姓争取了生存权,基本更是目前人类最大的谎话之一。政府养活老百姓还是老百姓养活政府?政府能从地底下变出石油木头,政府能变出来大米白面?煤是黑矿工们挖出来的,地是农民种的,老百姓买着全世界最贵的汽油,最贵的汽车,住着和美国差不多房价的房子,还要感恩戴德公仆们为他们创造了生存权?这是什么样的“生存权”啊?

O版在美国当兵,信奉的是丛林法则,认为有本事的出来,没本事的闭嘴。O版对国内的认识,除了父母念叨两句领导,除了上网,除了和出租车司机聊天以外,还有什么认识呢?

生存权?我给你举个例子,西安一个大学生听信天朝的鬼话创业,租了个门脸,结果装修得第一天来了三波收费的。两拨工商,一波城管。最无耻的是你自己在自己的店面装修要给城管交市容建设费。我们这所有的小门脸牌子一律不许自己找人搞,必须统一找指定相关单位定做。老百姓到天朝指定的,为屁民们准备好的市场买菜,菜价比农民自己进城卖的要贵一倍,就这样城管还把一切卖点便宜菜赚个辛苦钱的农民全部赶回老家,坚决不允许屁民们占天朝的便宜吃便宜菜。

O版你告诉我,这是什么样的”生存权“?

某地强拆,住户以死相抗,站在五楼欲往下跳,楼下公仆大声呼喝:你跳啊,有种你TMD跳啊!

这是什么样的"生存权"?

就在前年,广东汕尾欲建火电站,村干部将绝大多数补偿款没入腰包,然后喝令村民背井离乡。村民不从,竟遭当局调集装甲车,武警射杀,这又是什么样的生存权!

请不要说天朝保佑了屁民们的生存权,屁民们实在担当不起。用某著名学者的话来说: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O版既然有幸出国,万望不要再对国内的屁民们说风凉话。屁民们一定努力,既然已经生在中国,一定争取不能再死在中国。争取少给伟大祖国添负担,那样的话也太祸不单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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