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mo 2008-10-31 14:51
关于我写的东西
其实,人生若只如初见那篇的文字写出来的感觉在形式上要胜过记忆的碎片纷沓而至,
但是,在内容上却比较空。记忆的这篇虽然内容丰富却乱,看起来不如人生若只如初见那篇
有条理而简洁。总体上,我感觉自己的语言还是显得有点粗糙,不过,在语言的掌控上,我
觉得我有很好的感觉,只是还缺少专业的历练。
因为除了上学以外,我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文学训练,只是凭自己的感觉。上学的时候,
基本上都荒废了。
大学的时候倒是很喜欢看名著,也吸取了一些名家的手法。我从初中以来的写作惯例一
般都是模仿加改进,吸收完了自己喜欢的然后再加以磨合。但是,我更喜欢写自己的作品,
有很多我喜欢的东西,虽然缺点很多。我总是喜欢去来一个模仿体的看一下自己和别人的差
距,其实也蛮有意思。
[color=Blue]关于我写的很多东西。[/color]
不客气地说,基本上都是垃圾,稍微有那么一点还看得过去的东西,那也是勉强之作。
不是因为我在语言上的缺陷。而是因为我在阅历还有经验上的不足,以及专业知识的缺陷。
我写的东西也算不少,但是:
[color=Blue]关于哲理方面的杂文[/color]显得有点逻辑混乱。
[color=Blue] 关于抒情方面的散文,[/color]过于文风绵软,逃离不了小情小爱的怪圈,而且消极颓靡。
有人说,我是迎合一批人的需要。说白了,无心之失,我也是这批人里面的一个,我自
己以前本身就是一个颓废到极点的人,所以,文章的主题往往消沉,暗淡,让人觉得读完了
很压抑。
但是,八十后的很大一部分人,都有同感,所以,我写的东西在这方面也让很多人受到
一些影响,是和我一样抱有同一态度的人。而我呢,大概最早是受石康的影响吧,后来是亨
利。米勒。
[color=Blue] 关于断句[/color]「虽然放在现代诗里面」,但是,我还是称之为断句,当然你也可以叫做回车
体,有的人说,因为总是在电脑上断句,所以,叫回车体。其实,对于我来说,应该算是断
句,因为以前我坐在电脑前就写不出来东西,以前的我坐在电脑前灵感就会消失,无从动笔,
现在好多了,习惯而已。
断句按一位朋友说的连接过于紧密,有时候同一词汇用得过多,也都增加了本身的
缺陷。最重要的是要表达的东西,有时候会有点脱节,即使没有脱节的,有时候在语言的简
洁上,做的很不够,有很多啰嗦的东西,而且即使是断句,断的也不好。
在断句的灵魂上,有时候处理的过于直白,反而让随笔似的断句没有什么阅读感,就像
你吃东西一样,一下子吃到肚子里就没有什么感觉了,相反要是可以咀嚼的话,有的越嚼越
香,您感觉呢?
所以,在我的断句里面,我大部分都是过于直白,虽然我也在尝试着做一些改变,但是,
效果要随后才能体现。
[color=Blue] 关于仿古体诗[/color],这纯粹是玩票了。只要对仗略显工整,韵脚都勉强押上就能凑合,所以,
在古体诗上面我一点资格也没有。
有的还是不自觉地用到古人的某句,如给靳晴。我的优点就在于包装吧,大概如此,我
在语言的包装上很好。我对语言的敏感度我自认为很好。但是,我所有的语言未免优点过于
矫情和啰嗦。
通常我的手法是(当然,这不是有意的),用华丽的语言来打包没有什么内容的文章,
再加上一些隽永的短句,让文章看起来更具有阅读的美感。实际上剥掉这层外衣之后就什么
都没有了,这是真正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上次看了形式与内容,我的感触也很大。
不过,我还是不太认同作者的意见,我认为形式和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内容而缺少
任何形式就会枯燥难耐像是你所吃的干饭一样什么都没有,当然,如果你快要饿死的话这也是
个不错的选择。
形式从根本上还是可以起到美化文字内容的效果,内容决定形式没错,但是,内容也受
制于形式,它们是密不可分的。
关于仿古体的,可能是小时候总是搬着家人给买的唐诗三百首合集去背诵,随后上
学的时候也很喜欢,就性起,随便做一些自娱自乐罢了。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嘛。
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意见的话,也可以讨论一下,即使尖刻也没有什么关系。
我在这方面也是个尖刻的人。
[[i] 本帖最后由 leemo 于 2008-10-31 23:45 编辑 [/i]]
topgod 2008-10-31 15:36
虽然未见那片文章,但感觉楼主的文笔随心而作,很实在。:excellence
没有明天 2008-10-31 16:09
其实兄弟的文字我看得不多
不过
兄弟提及的这两篇文字我却恰好有幸拜读了
无论是《人生若只如初见》还是《记忆的碎片纷沓而至》
我都是比较喜欢的
我个人是偏爱这种将人生的过程用一个一个镜头,用一个一个碎片拼凑起来
因为
记忆本来就是由一个又一个的碎片组成
至少
在我的脑海里是如此
关于回车体
小小地往自己脸上贴一下金
我也是喜欢用回车体之人
本来一个连贯的句子
我却非要分出几行来
我个人的原因是
不喜欢用标点~:redface
文风之说
我读的书不多
没什么文化
不太懂什么叫文风
只知道写出心中所想之话,所思之言
然后用自以为比较恰当
自己能想得到的文字表达出来
写出什么
那就是什么了
形式与内容么
说是相辅相成是很准确
但若要细说
内容应当排在前
当下过于注重形式之例子比比皆是
最近这些年冒出了一批所谓新生代作家
文笔甚佳
很会玩词语组合游戏
甚得年轻人喜爱
而年轻人的弊病就是看事情浮于表面
过于注重文字本身
却忘记了文字存在的意义——表达
要表达语言信息
是文字产生的原因
但现在许多人本末倒置
为了文字而文字
不免叫人感到可笑
当然形式是需要的
其起的作用是一个辅助作用
辅助文字所表达出的意思带有美感
文学之所以会成为一门艺术
就是因为形式带来的美感
但却不可舍本逐末
举一个例子
鲁迅
但我看其文字
许多都略嫌粗糙
甚至许多都读不通
虽然有时代的原因
却不能解释所有
但为何其在文学史上地位非凡
原因不过2字尔
思想
其文有思想有灵魂
我们可以从他文字的字里行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
文字
只有将自己的真实情感带进去了
只有将自己的思想带进去了
才能算得上一篇好文
而且
只要有思想有感情
这种文章一般来说
都不会太难读的
说得有些乱了
我想兄弟大才应当能明白我的意思
:sweat
风之徒 2008-10-31 16:20
回复 3楼 的帖子
明天兄:我很是赞同你对文章思想性的看法。
窃以为文章词句的优美也是作者应该重视的,有一种说法:一篇好的文章如一首优美的歌。
古有贾岛“推”.“敲”。我认为他也可能不是为了文章的思想考虑,而是为了文章的可读性吧?
以上观点,不知明天兄能否认可?
没有明天 2008-10-31 16:35
回复 4楼 的帖子
呵呵
风兄(丰胸?)所言很对
文字的美感是很重要的
若非如此
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投身于文学事业了
但文字会带给人美感的前提是此文要有内涵
兄弟当然明白
我也就不罗嗦了~
duanjunmeng 2008-10-31 17:08
:sleep
楼主貌似是在做深刻的自我批评啊。而且是这么严厉,呵呵,过了。有些东西不是一时半刻就能纠正的。即使牛人如辛弃疾者,早年还“为赋新词强说愁”呢。文学水准的提升是在一个人的生活阅历与学识不断增长的基础上缓慢发生的,它是一个平缓而自然的过程。其他的多说无益,多学多思才是根本。
而我看楼主的文字表达到位、衔接流畅就已经不错。其他的更深远的东西都是以后的事。
还有就是,我觉得写文章不用刻意去追求高深的“思想”。这个世界上伟大的思想永远都是朴素的。多数时候文学的意义都在于从细小中见伟大,从平凡中见深刻。
不同于政治家,不同于哲学家。真正的文学大家,其厉害之处不在于他写了什么事,写了什么思想,更多的在于他如何写这些事,如何去表达这种思想。
就如王维的《红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字字平凡,句句平凡。可是当他把最平凡的字句放在最适合的位置的时候,便形成了多么不平凡的艺术震撼力,
这就是传神!
leemo 2008-11-1 00:03
谢谢大家的指教,我自己写的东西,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也不算是批驳过分,只是确实如此。
我以此来要求自己,以后才有资格来对别人的文章进行我自己观点上的点评,这也算不了什么。
最主要的还是多读一些好书,来丰富自己的文学涵养,我个人是偏爱中外名著一类的,对于玄幻什么的一点都不感兴趣,武侠的除了金庸,古龙也没有再看过其他的。
要说对自己写东西有帮助,还得说是名著,超过30年还在流行的书,就已经说明它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考验。
现在有些速食书和快餐,流行歌曲没有区别,你读了可能很快也就忘掉了,不会有任何印象。
在文学史上,快餐文学是没有任何地位的,甚至大仲马和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虽然,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我都是很欣赏的。但在文学史上,他们根本无法和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相提并论,或者是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文学史这东西毫无意义,也许就那么回事。
不过,这也是文学家最注重的荣誉之一,而我们并不是什么文学家,这和我们毫无关系,不过,我们至少可以学习一下。
《我弥留之际》,《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算是我很喜欢的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几部小说,在文体和思想性的完美融合上,我很推崇福克纳。
可能有人认为名著的语言过于啰嗦,读起来也很难受,且有的过于艰涩,不过,真的深入其中就会发现也很有意思,现在,我再去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穷人》,《赌徒》,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还是觉得很好。
刚才有人说思想性,那是没错的,思想性算是文学的灵魂,一部没有思想的书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的,名著正因为经受住了考验,才会历久弥新。
现代当代的中国文学里面,阿来的《尘埃落定》,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也都是经过时间考验,并陪伴我们度过一段时光的不错的书。
总之,能看到一些好书对我而言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当然,我现在好像更愿意看一些实用的,而非文学的。
一本书当你读过两遍之后,还觉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那么,也许我们就可以珍藏到我们的书架了。
[[i] 本帖最后由 leemo 于 2008-11-1 11:55 编辑 [/i]]
没有明天 2008-11-1 06:02
回复 8楼 的帖子
兄弟还真是博览群书啊
我倒
哎
不说了
受打击了
回家面壁去~
旅馆 2008-11-1 09:01
leemo
好的书你第一次看很快就看完了
第二次会比第一次看的时候慢,接下来在看的话会更慢
当你喜欢一本书的时,把它放在身边每每的翻开读上一段觉得非常过瘾,很是舒服
鲁宾逊漂流记读上十几遍也不会厌倦
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是意识流的开上之作
福克纳也是意识流大师是用灵魂去写作的人
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真让我庆幸自己能读到这的伟大的作品
昆德拉在年轻的时候写过一本可以说的不朽的作品《笑忘录》现在我还时不时读上一段
至于名著方面
少年维特的烦恼的确是德国文学奉献给全世界的礼物
在后来有个美国作家写拉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对青少年的成长烦恼有着深刻的见解
日本文学非常有魅力我现在读日本的比较多些具体的大家都知道我就不浪费大家时间了
中国现代文学我感觉还是余华的活着能有代表性 就电影把这本书毁坏了
你写的东西就是自己的风格无需改变
等阅历久自然会变的。
红新送上
没有明天 2008-11-1 11:20
阿酷兄啊
您数错了
是4个
额
3个逗号
一个句号
嘿嘿~
西风吹梦度关河 2008-11-1 11:49
还有两个书名号!:biggrin
又及,是红心,不是红新!
脏脸企鹅 2008-11-1 12:46
有如此的自我检讨精神,何愁大事不成啊
哈哈
继续加油吧
leemo 2008-11-1 12:56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企鹅有一种村上春树似的慵懒,一种很小资的漫不经心的让人很舒服的慵懒的感觉。
自我批判里面还有你的意见。
大事?我可没想那么多,码字这玩意很让人伤脑筋呢。。。挺累的,手脑皆累。
云淡1978 2008-11-1 12:59
回复 15楼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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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脸企鹅 2008-11-1 13:08
回复 15楼 的帖子
在两个地方发现那个“有人”就是我,弄得我还有点小得意:teeth
不过村上太近了,我是不看的。基本上,20世纪后半的,除了朦胧诗那些人,我都不大看……我是古典主义者……
说到慵懒,大约是受周作人,王尔德之类影响比较多,再加上生活过于平淡的产物吧……有点想摆脱这种感觉,但是貌似很困难
kidd8822 2008-11-1 13:12
20世纪后半。。不是还有小波嘛。。
虽然他还没有高潮就挂了。。
但是也还是难得啊
脏脸企鹅 2008-11-1 13:15
回复 18楼 的帖子
对对,还有他我很喜欢
其他的余华莫言之类也不是不看,但总是觉得缺点什么
leemo 2008-11-1 13:18
要是大家有意的话不妨每人推荐些自己喜欢看的书,给大家分享一下,让大家都得到点好书。
如何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