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Nuo 2010-8-20 13:59
六种能让美国警察完全彻底还合法欺负你的方法
可以说,在现在这个文明世界中的我们是幸运的, 一个法律能真正起到保护作用的时代,虽然有时候偶尔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人或者事情,但是总体来说,咱们老百姓是安全的。自己家里的事情舒心了,自然有闲心关心别人的闲事。 由于一些或多或少的联系和原因,我对美国警察的这个那个比较关心, 最近发现一些“趣闻”, 在这个自称是世界最法制和民主的国家里,竟然有一些方法能让美国警察完全、彻底欺负老百姓,而且还让那个蒙着眼睛的“法律女神”耸下肩说,那咋了,他们做的是合法的嘛~
大概总结了六条,下面容我从最“轻”的说起:
[b]首先看这个,Top6 警察能合法的霸占你的财产。[/b]
其实,从新闻,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情节,魁梧的美帝警察叔叔破门而入抓走嫌疑犯,然后大包小包的从屋子里扛走现金、电器、毒品等等, 这个是正常,也合法,英文专业词叫做’criminal forfeiture” 说白了就是没收嫌犯的财产。但是还有一种叫做”civil asset forfeiture”,这个才是狠的, 这个法令允许警察把任何“有嫌疑”的物品没收。就算你没有犯罪,也照样可以合法的拿走你的任何东西,包括你的车、你的房子。举例吧, 有一个叫Zaher El-Ali的约旦移民,当年到了美国,兜里就500美金现金,靠着打苦工和做点自己的小生意,他在美国落脚了,成了美国公民,但是突然一天,警察把他的Chevy卡车给拉走了,原因? 他把车卖给了一个人, 新的买主在还没有付清账单的时候(所以,车主还是那位可怜的阿里先生)被怀疑酒后驾车,结果警察直接就把车给没收了,虽然可怜阿里先生什么违法的也没做,可是他的车莫名其妙“涉嫌”了一起案子,结果嘛, 阿里先生只好和那车说“永别”了。
所以,各位千万要小心啊,说不定哪天警察叔叔看上了你的跑车,直接给你开个条子说“你这个车涉嫌在猴年马月运送过毒品”,然后他们开着去happy。 也说不定你刚刚买到的xbox360精英版被破门而入的SWAT抱起就跑,“你的xbox涉嫌一起银行抢劫案”, 这些完全是合法的。
[b]下面咱们看这个,Top5 警察能“猜测”你的车速,然后给你开罚单。[/b]
设想下,你在美国俄亥俄州的高速上听着春哥和曾哥的合唱,突然警车咬住了你,示意你停车。
你心惊肉跳的在路边等着警察过来,终于扶着手枪的警察叔叔敲开了你的车窗。
警察: 你知道你开多快吗?
你: 我不知道啊,大概也就40英里/小时左右吧?
警察: 哦呵呵, 你逗俺咳嗽呢? 你过了100英里/小时~!
你: 我了个测,真的? 证据呢?给我看看测速仪好不?
警察: 我觉着是,我猜的。 好吧,这个是你的双倍罚单
你: #$*#&%*&%#((!
为啥? 从2010年六月开始,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五比一通过了一条法律, 警察可以根据直觉猜测你的车速,而不再必须使用雷达测速装置为超速证据。
越来越像史泰龙当年的一个电影,大街上的“警察”有着绝对权利,“I AM THE LAW”
这个法律通过以后没几天,一个叫Mark Jenney的倒霉蛋就被警察的直觉给抓了, 原因?还能有啥,直觉的被超速了。 但是他拒绝支付罚单,这个官司一直打倒州里的最高法院,结果呢,付钱!或者进监狱! 所以, 这位被直觉测速的倒霉蛋乖乖的支付了罚单和法院费用。
[b]咱们再说下一条。Top4 无理由在酒吧逮捕你![/b]
再次设想一下这个情景, 一个炎热的星期三上午,你在一个酒吧里喝着冰镇柠檬鸡尾酒,一杯接一杯的灌着,屠杀着你的脑细胞,突然一群凶神恶煞一般的警察破门而入,把你按倒一顿警棍,在你惊骇着求饶,“别告诉俺父母”却又突然想到,你已经早过了合法喝酒的年龄, 那警察干嘛逮捕你呢?
因为,在美国一些州有着非常“管的宽”的喝酒法律,例如德克萨斯,州政府认为他们州的酒后事故伤亡数字太高,所以,喝酒的人应该被“好好的管一管”了。 所以一条1993年的法律再次被启用,警察可以根据“直觉”和“感觉”来逮捕任何他们认为喝醉的人,而完全不需要有任何酒精测试证明来当逮捕你的证据。而且这条法律更让人费解的是,重点逮捕“同性恋和移民”,因为立法的几位官老爷觉着最容易喝醉的群体就是同性恋和移民。
老规矩,咱们看个例子, 2009年六月, Fort Worth,德克萨斯, 警察在一个同性恋酒吧里逮捕了一群拉丁美籍的人,原因,同性恋+移民+正在喝酒+ 警察叔叔的直觉 = 逮捕,送进监狱。
OK~ 咱们说了半天,也该进入精彩内容了吧,那么“Top 3”倒计时开始,
[b]Top3 的第三是什么呢? 嗒嗒~ 如果你拍摄到警察的话,警察可以立刻逮捕你![/b]
听着很恐怖啊, 如果哪天你拿个新买的相机去照相,无意中拍摄到了一个警察,那个警察冲过来把你“涉嫌”犯罪的相机归为他有的同时,还把你揍一顿外加送进监狱。 别忘了,警察叔叔的行为是合法的哟~
在一些州,如果你想拍摄警察,那必须先去得到警察的允许才可以拍摄, 为什么? 因为立法的官老爷认为如果给民众随便拍摄警察的权利,更多的警察暴力照片,录像会进一步影响到警察的“威信和权利”, 更多的欺负移民和少数族裔的录像在网上传播是很让州政府头疼的公关噩梦。所以,索性通过一系列法律来禁止民众拍摄警察。 好一个“一了百了”的法律呀。
一个叫Christopher Drew的芝加哥男子,因为在盗窃被逮捕,其实算是一个轻罪,但是这个倒霉蛋因为身上有个摄像机,拍摄到他被逮捕的过程,结果被重判15年。
另外一个叫Anthony Graber的美国空军军官,在2010年3月的时候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兜风,结果被一个下了班的警察拔枪拦截到路边,指控他超速 (是不是这位下班警察叔叔的直觉,那就不知道了), Graber先生也承认自己确实超速所以也就认罪付了罚单,可是问题就出在他的摩托车头盔里, 头盔里有一个摄像机, Graber觉着好玩就把整个被警察拔枪拦截,开罚单的过程给放到了网上, 不到一个星期,一群swat在周末的清晨破门而入,把他给扭送到了监狱,原因? 咋。。。你还没反映过来? 这个倒霉蛋现在有可能被重判16年,就因为他的录像里出现了那个凶巴巴拿着手枪大吼大叫的下班警察。 (下班了你还拦截超速的。。。真会创收啊)
[b]TOP2的第二, 这个范围相对小了一点,只针对广大的女性, 如果你在美帝奢侈漂亮的首都华盛顿特区溜达,身上被警察搜出两个或更多的避孕套,那么,你就准备进监狱吧。[/b]
为什么? 华盛顿特区新法律,为了防止“性工作者”的泛滥,任何女性如果带着超过两个以上避孕套的,都会被认定为“性工作者”,而被逮捕。
这又让我纳闷了,那华盛顿特区每几天就出一次某某议员召了某大学学生那个那个的丑闻,那些金发碧眼的大学生怎么不被抓呢? 估计那些老的牙都松动的议员们自己踹着套套吧。
[b]啊,最精彩的来了。 TOP1的 Numer one!
是什么呢? 是什么呢?
那就是。 警察可以盗用你的身份去做任何事情! 而且还100%的合法。[/b]
哦呵呵。。。你的身份,你的信用卡。。我来看看这个激情网站有没有犯法~ “ i love my job”
盗用他人身份,在美国已经成了重罪,因为这个罪行泛滥程度之广,造成的负面影响,经济损失之大已经让美国国会都头疼的地步。但是。。。警察可以利用“办案”的利用来盗用任何人的身份去做任何事情。
在2002年以前警察也不允许盗用任何人的身份,但是随着“反恐战争”的开始,“为了你的安全”口号下,新的法律被通过,警察可以用任何人的任何身份信息、驾照、社会安全号等等当作掩护身份来办案。设想下,你的身份被警察叔叔用来当打入黑帮内部的身份,结果,警察立功走人拿奖金,你在自己家门口被一群愤怒的黑帮杀手打成了筛子。。 你冤不冤啊?
不过,根据报道,警察把掩护身份用的最多的地方是抓非法的黄色网站,色情窝点。。。不过想起来也够窝心,你从信箱里发现巨额色情网站的账单,身后出现满脸竖纹的老婆。。。
举个真正发生过的实例吧, 一个叫Haley Dawson的女士,她的身份被卧底警察盗用,怎么用了呢? 一个卧底用Dawson女士的身份出现在一个色情俱乐部里,当艳舞演员,为的是引诱这个俱乐部的老板供出非法卖酒的罪行。 当真正Dawson女士的朋友用很诧异的眼光看着她的时候,她本人还蒙在鼓里。
好了,就先写到这里吧, 咱们总共说了六种美国警察令人啼笑皆非又毛骨悚然而且还完全合法的特权。不禁让我们反思一下,这些特权真的有必要存在吗? 尤其是在一个自称向往自由甚至是“世界上最尊重人权”的国度怎么又能允许这些的存在呢? 在这个“用你的自由换你的安全”(your freedom for your security)的国家天天对别的国家说三道四的时候,我忍不住想起一句英文的谚语, A hypocrite is …But who isn’t? (“虚伪的人”是。。。谁又不是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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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是我从飞扬上转的人家一个原创帖子,写的挺有意思的。不过这也能看到美国法律的一些“漏洞”不过好像最严重的那个盗用身份的事情好像还没听说出现过。想想之前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一个学院说了句气话想烧了学校被抓起来差点没回国就不奇怪了。所以在美国有时候各方面还是注意点,后面有人回帖说:在美国有时警察会找一些“坏家伙”的茬,比如普通人在自家草坪前一边喝啤酒一边洗车也许警察不会管,可是要是他们看不顺眼的帮派份子要是这么干,他们就会给带回去要是从身上发现点什么违禁品那就算逮着了,该着那主倒霉了。想想也挺严重的。
[[i] 本帖最后由 Leinuo的延续 于 2010-8-20 14:00 编辑 [/i]]
705-709 2010-8-20 14:10
这事是真的吗?给那些一心向往西方自由和民主极乐世界的国人看下,清醒下吧,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存在于现实社会的,所有的法律和规定根本出发点都是维护为执政者当权者利益的。在自己的家乡至少还可以指望不受到“移民歧视”,还有可能找找关系,走下后门解决些问题,要真在国外,哭都没地方哭去咯。
kfjustsmile 2010-8-20 14:35
警察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最危险的行业,超负荷的工作,实时面临生命的危险。美国警察也是依据美国的法律行事,也不是没有约束的。
knat3 2010-8-20 15:13
在美剧里美国警察给人的感觉就是体格非常强悍,一身披挂齐全,查个车还要把枪掏出来,总之一句话,看起来美帝的警察神圣不可侵犯,他们就是代表着法律,不用担心什么执法不文明,再回头看看最近网上的2个视频,一个忍耐哥,一个被老妇抽晕的警察,无语中。
feishefei 2010-8-20 15:32
这样看的话,那就移民美国,做警察不就ok了!
实际上,
某人因为对家长愤怒,而逃离家园。
但是因为外面的人鄙视他,他就希望国家强大成为后援。
所以这也就是家长可以肆意发话的根源。
leepen 2010-8-20 21:55
民主法治国家再差也不会坏到哪儿去,我又不是没有朋友留学的
linian259 2010-8-20 23:52
[quote]原帖由 [i]leepen[/i] 于 2010-8-20 21:55 发表 [url=http://67.220.92.1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8595692&ptid=3294228][img]http://67.220.92.1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民主法治国家再差也不会坏到哪儿去,我又不是没有朋友留学的 [/quote]
印度可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猪国家哦,很不错滴!台湾地区也是个标榜民猪的地区,立法机构天天上演动作片的含泪发来贺电!
mirror2 2010-8-21 01:00
耸人听闻了吧?咱没去过美国,所以不知道美国的情况。不过,我读过几年书,知道有个东西叫做逻辑,还有一个东西叫常识。美国这么黑暗,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去?二楼所讲的“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存在于现实社会的”,但是,起码他们的政府是人民选出来的,他们的参议员都是人民选出来的,他们可以在白宫面前骂总统。我们呢?
在自己的家乡至少还可以指望不受到“移民歧视”,还有可能找找关系,走下后门解决些问题,要真在国外,哭都没地方哭去咯。——也就是这些在自己家乡能够找后门解决问题的人才会依恋这个政府。
z19hm85 2010-8-21 02:27
回复 8楼 的帖子
说白了 还不 是钱,别以为大家都有那么高尚,不就是去美国刷盘子也比在中国当高级白领赚的钱多吗。说到选举权,我也去投过两次,不过后来闲烦交给父母,我们这里现在是200一票外带吃一顿,不过现在变了大多投给同姓的人,外人钱在多也别想当,我们村还算好的了。隔壁那个村,搞的族群对立,冲突过好几次,镇上的工作组都调解了好多回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样的投票很反感。
johnon 2010-8-21 03:08
别的咱不敢说,就是这个超速警察可以给罚单,我可以千真万确的保证楼主说得一点儿也不假。有一次去内华达都快出了州境了,后面有一辆警察拦下我哥们儿的车,说我哥们儿超速,我开头车,当时的速度是75Mph,当时我想,我哥们儿跟我后头也应该是65~75Mph阿,可是警察说他超速,开到99Mph,要知道在内州超速到100Mph警察就可以告你三级谋杀罪。然后我哥们儿就一头雾水拿了这张罚单,之后就是去法庭打庭,哥们质疑警车没有任何证据说他超速。人警察叔叔很合作得告诉法官,当时他在追查他的汽车的时候,自己的警察速度是99Mph所以理所当然的怀疑,我哥们儿开车超速,因为警察叔叔开的是这么快,所以你超速了。后来就交罚单,上学习班吧。挺郁闷不?不,这就是美国政府合法敛财的事实。所以奉劝所有在美利坚的朋友们,看到警车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开到你前头去,这样你超速就合法了。因为警察叔叔不会犯错误,所以他的速度就是正确速度。哈哈~
zuosandiao 2010-8-21 03:09
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作恶的警察。一要看‘恶’警察的比率有多少,二要看你可以对付‘恶’警察的手段有多少,三要看‘恶’警察的‘作恶’底线是多少。如果一个国度,恶警察遍地猖獗、可以光天化日之下对手无寸铁的”良民“施恶,那才可怕。
螳螂 2010-8-21 03:38
如果属实的话,那美国警察的权利也太大了,实在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权利,所有的犯罪都有可能有警察的参与。
AP2012 2010-8-21 07:17
虽然美国的警察可能的确有按照Lz列出来的这几条法律在执行,但是这几条法律中,有几条的却发人深省。比如超速吧,同样的事情要是放在国内,警察就拿你没办法,除非你出事撞人或者撞墙。另外还有酒后驾驶之类的,国外那都属于是重罪。在我们这里以前一直属于治安拘留一类的小事。到现在也就是调驾照扣分之类不疼不痒的事情。可是君可曾见过开普桑,出租车的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还有开车冲撞检查警察的事情屡有发生。如果在美国,警察早就开枪了,原因无它,袭警。我们这里呢?警察只好憋屈的受了伤以后写份报告,把对方车牌号码报上去请领导定夺,好一点的上个电视,悲一点的就直接撞死了连个烈士都没有。所以说人家的法律就算是看上去再怎么荒诞,人家警察认真执行,法院依法处理。人民没有怨言,那就行了。不论怎么粉饰太平,酒架撞死孕妇一家3口的,肇事拖着警察满大街跑的,这种事情仍旧是无力解决的事情。你看现在有多少国民,在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以后,只要不是急性,恶性的事情,一般都是先通知媒体,再通知警察。为什么?因为我们媒体力量远远大于法律的力量 ,媒体是否介入对于警察处理结果有着绝对的左右。
jx4177 2010-8-21 08:28
[quote]原帖由 [i]Leinuo的延续[/i] 于 2010-8-20 13:59 发表 [url=http://67.220.91.1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8567065&ptid=3294228][img]http://67.220.91.1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想想之前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一个学院说了句气话想烧了学校被抓起来差点没回国就不奇怪了。 [/quote]
这事情哪有那么简单。
这家伙和个鬼妹拍拖,鬼妹要分手他不肯,跑去威胁人,结果鬼妹报警,他被学校处分。
然后导师不待见他,校长说要他停学,他和他朋友说话的时候说“你停我学我将你的学校烧为灰烬”,他朋友吓得报告警方还是校方,然后他就被抓回去。
看他回国后接受报纸采访就知道,这家伙就是典型的口臭脾气臭,就如不少人喜欢说的“我弄死你”,见谁都说,但人家可没有中国这种说过就当放屁的氛围,你说他就当你是威胁或者意图实施。
jx4177 2010-8-21 08:41
转一篇有关翟田田案的评述
作者:最后的一个海派
笔者认为,翟田田案结局是通常可以预料的结局,但是他要再来美国,是不可能的。就其刑事方面,如果他真没有犯事,那是绝对应该抗辩的,如果抗辩成功,可以要求政府赔偿。
从翟田田案开始,所有中文报纸的报道都有错误和误导的地方,信手拈来,中国法制报今天的报道,请看括号评注。
北京时间今晨,美联邦法院再次也是最后一次为翟田田一案开庭,结束了这一案件。
(类似案子在联邦法院属于过堂性质,每次5-15分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庭。尤其翟田田一案是协议定罪,应该没有开庭,只是过堂而已。)
至此,这一持续近半年,在中美两国间引起巨大争议案件终于了结。
(对于翟先生来说是很重要,对于中美两国来说,没有一丁一点的波动, 对于美国法院或移民局法院来说,是千千万万案子中的一件没有对抗没有开庭的最简易的了结)
北京时间今晨,记者从翟田田代理律师海明处获悉,在法庭上,翟田田申请随时离境,联邦法官泰达尔当即批准了翟田田的申请,同意他自今日起可随时回国,并欢迎他再来美国。
(法官欢迎他再来美国对签证没有任何作用,就和说“您好”一样的客气敷衍)
“翟田田在美国没有任何案底,也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海明说,翟田田对于这样的判决表示满意。
(翟先生绝对有案底,他的纪录永远不会撤消)
但海明说,翟田田在回国前尚需留在监狱。联邦法官认为,翟田田还在“危险期”, 因为学校说翟有心理疾病,害怕翟报复。而新泽西“恐怖威胁”一案尚未结案
(如果“恐怖威胁”一案未结案,翟田田离开美国后,新泽西可以通缉他,尽管知道他已经离开美国,但是如果他再入境,他的名字将在通缉名单上,可以立即拘押)
联邦法官认为翟回国前需要保护,将继续留在伊丽莎白监狱,直到其坐飞机回国的那一天。
(任何自动离境的人士,都不需要继续被监禁,他如果没有被释放,就是有案在身的表示)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被以“恐怖威胁”(Terroristic Threats)罪嫌逮捕的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决定行使美国联邦法院给予他“自动离境”的权利,将于8月9日乘飞机回北京。其代表律师海明6日表示,尽 管翟田田目前仍在保释期,但因为新泽西检方并没有定下开庭日期,所以翟田田此举不能算是逃离美国。
(翟田田一离境,就会被法庭认定在逃)
不过,翟田田目前仍面临“恐怖威胁”重罪起诉,由于无法与检方达成和解,检方决定把其案件提交大陪审团公诉。身为重罪嫌疑人的翟田田,届时能否顺利出境依然成疑。
(翟田田可以走,但是不可能再回来,而且名字可以一直在法院通缉名单上。这是移民局和法院及检方的不成文的默契, 赶出一个是一个)
涉恐”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在历经4个多月的牢狱生活后,9日选择“自愿离境”,在美国国安部的要求下(正常程序,根本不用要求),翟田田戴手铐脚镣登机离境。
综合媒体8月9日报道,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9日“自愿离境”(Voluntary Departure),当日翟田田在美国国内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官员的严密押送下,戴着手铐和脚镣登机离境,防范程度比递解出境还严密。翟田田代表律师海明表示,新泽西检方定下开庭日期后,翟田田将 返回美国受审。
(领事馆不发签证,法院宣布缺席判决,这是默契,翟田田永远回不了美国)
“国土安全部做法有违联邦法庭的判决。”海明指出,联邦法庭判决“自动出境”。但是今日的安排确是押解重刑犯一般,没有体现出“自动出境”的权利。
(自动离境是在没有被拘押的情况下才容许的,可以送行可以自带行李等,和普通旅客没有两样,翟田田的刑事案没有了结,所以他是被押解出境的,律师应该很清楚)
inheart01 2010-8-23 12:17
我想起一片子名字叫做《警察帝国》,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
humors 2010-8-23 12:40
美国的法律还是很搞笑的嘛,当然中国的也不比它差,哈哈
雨中的了悟 2010-8-23 15:11
哪家的警察都一样,维护者本国法律的和本国的利益,法律是神圣的不代表制定法律的是人是不是神圣,所以只能入乡随俗避免吃亏。
小地瓜听话 2010-8-23 15:19
美国可能确实会这样,但是比咱国内强多了,国内这种问题都多得数不过来呢,真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自欺欺人。
时间领主 2010-8-23 15:35
如果想彻底的融入美国的生活就必须了解那边的生活习惯
以及相关的法律 至少也要知道些十么不能干- -自由民主 所谓的自由其实在每个国家而言都有自己的标准
当然 虽然老美一直把这个当空号宣传的 但也还是有他们的标准
其实去加拿大比美国更好 澳洲也不错 就是毒蛇多了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