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MM 2012-9-19 19:49
楼上的一些人,说的过激,有些偏离主题了。
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现实的角度来看,几十年来,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温水煮青蛙的做法,一直忍让着。原因有二:一是,日本政府实际 着钓鱼岛;一是,我们的国力实在是太差。所以,老一代领导人很聪明的把这个问题变成搁置争议,也就是说当时不提,也不说这个岛是谁的,留着以后自己的实力增强了再说,那时候,即使打也有实力了。作为当前的政府,也想把这个争议,再放十几年,那时候,中国的实力远远超过日本,再谈钓鱼岛问题,也就更有把握了。当日本的经济实力从老二变成老三的时候,感到了中国的压力,这时候再不把争议的问题摊到桌面上,日后也就没有机会了。所以策划了左手倒右手的卖岛闹剧,根本就是强调钓鱼岛的主权在日本,为以后的争端做铺垫。如果中国政府只是不激烈的反应一下,日本的险恶用心也就达到了。
但是没想到,中国政府和老百姓,积压在心中的忍让怒火,终于找到了发泄口,日本政府这次无疑是点了火药桶,完全超出了日本人的想象。更没想到中国政府的一直忍让,变成了现在的摊牌!也没想到,中国百姓自发的抗日,变成了全民普遍的共识,以后的日货,在中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不想因为买日货变成日本对付中国的枪炮子弹。中国政府的忍让一直受到国人的质疑和批评,现在终于可以感谢这个日本首相野田家燕送给了中国政府这么好的借口,终于可以在钓鱼岛这个问题上做以前想做不好意思做的事情了,过去缺少的国际法方面的文件,补充上了;过去不能公开的界限,发布了;过去官方不能进入的12海里,现在进入了;过去眼看着民间护岛而不能护航,现在也可以大大方方的公开护航了。钓鱼岛的局面再也不同过去了,以后的东海问题,再也不用和日本政府谈判了。抢占一个钓鱼岛不是目的,获得东海利益才是方向!
mysimsyd 2012-9-19 19:54
[quote]原帖由 [i]willinms[/i] 于 2012-9-19 05:51 发表 [url=http://www.sexinsex.net/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33399&ptid=4578280][img]http://www.sexinsex.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楼主信不信微博,没关系,但是玩微博知道钓鱼岛由来的楼主,说钓鱼岛属于琉球,我很纳闷,这是本位面的历史?
1.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抗倭名将福建总督胡宗宪幕僚郑若曾著《筹海图编》,其中《沿海山沙图》中不但记录了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属于福建海防范围以内的情况,而且标明了这些岛屿的位置与统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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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也是个爱较真的人。《光明日报》的《国图馆藏文献证明:钓鱼岛自古就属于中国》一文指出:[color=Blue]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b]筹海图编[/b]》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防区,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b]最早记载之一[/b]。[/color] 我想你的论据应该是从这里来的吧?但别急,下面还有一段: [color=Blue]陈侃所著《使琉球录》,是现存[b]最早[/b]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color] 《使琉球录》(1534年)最大的问题是明朝遣使出海,但[color=Blue]不谙海道[/color],是琉球国“[color=Blue]遣看针通事一员[/color]”代为导航的,于是才有了船过钓鱼岛,即到琉球的描述。这样问题就来了,你说是中国最早发现,人家说是琉球国人最早发现,你能说得过人家吗?(有兴趣的网友可到youtube搜索5 Reasons Why the Diaoyu Islands (5个原因为什么钓鱼岛))。说实话,人家日本人爱国,不是靠发泄情绪,人家是实打实研究材料,放上网站争取国际认同的。
退一步说,20年后,郑若曾编《筹海图编》的《沿海山沙图》,但问题是里面也有台湾鸡笼山,但当时明朝根本没把台湾纳入版图。所以争这些古籍能说明什么?
wlmf 2012-9-19 20:02
一看就知道是日本人写的,我渴望上战场,不然就快老死了。
mysimsyd 2012-9-19 20:09
[quote]原帖由 [i]willinms[/i] 于 2012-9-19 17:56 发表 [url=http://www.sexinsex.net/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51173&ptid=4578280][img]http://www.sexinsex.net/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请楼主不要偷龙转凤,文章要上下看,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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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再较下真,我的意思不是说钓鱼岛不是中国的,但既然这位网友那么认真的学习,我觉得有必要让大家多了解一些。不想了解的不看也罢。
所谓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这一说法是想从《马关条约》入手,从而于《开罗宣言》要回钓鱼岛。其实,这也是马英九一直以来的观点。可惜《马关条约》并未明说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此其一。其二,当时负责与日方交接的清国代表是李经方,双方签署的《交接台湾文据》:“[color=Blue]第二款中国永远让与日本之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澎湖列岛,即在英国格林尼次[b]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b]之管理主权,并别册所示各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均皆清楚[/color]” 钓鱼岛的坐标是东经123度,北纬25度,完全在台湾所有“附属岛屿”东经119度到120度,北纬23度到24度之外。这么清楚无误的描述,请问怎么钓鱼岛变成了“附属岛屿”列在《马关》之中呢?
至于托管的问题,美国对琉球等地的托管,是根据1947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决定》。中国是安理会5大常任理事国,承认美国的托管,也就是放弃了这些地方是中国主权领土,否则中国直接就应拒绝美国托管中国领土。这个我想jx网友的逻辑应该很清楚,并无不妥吧?不知willinms网友想争什么呢?
[[i] 本帖最后由 mysimsyd 于 2012-9-19 20:47 编辑 [/i]]
wlmf 2012-9-19 21:06
一看就知道是日本人写的,我渴望上战场,不然就快老了。
willinms 2012-9-20 01:54
[quote]原帖由 [i]mysimsyd[/i] 于 2012-9-19 20:09 发表 [url=http://67.220.90.1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54675&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1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里我再较下真,我的意思不是说钓鱼岛不是中国的,但既然这位网友那么认真的学习,我觉得有必要让大家多了解一些。不想了解的不看也罢。
所谓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这一说法是想从《马关条约》入手,从 ... [/quote]
[quote]人家日本人爱国,不是靠发泄情绪,人家是实打实研究材料,放上网站争取国际认同的。[/quote]
哦,国际认同,国际认同是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时,现在日本仍然是战败国!
发泄情绪的是JX,不是我。
[font=楷体_GB2312][size=5][color=SeaGreen]1943年《开罗宣言》载明,日本应将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其中,台湾系指台湾本岛及其周边岛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在内。
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条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中内容,将日本的主权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以及其它由美国所决定的小岛。[/color][/size][/font]
我个人非常希望你和JX能打《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脸,因为马关条约可比不上这两份近代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
如果打不了,请你和JX不要再说钓鱼岛主权在日本,因为做为一个中国人,我在争的就是这个!
dddyyyy 2012-9-20 02:40
[quote]原帖由 [i]mysimsyd[/i] 于 2012-9-19 20:09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54675&ptid=4578280][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里我再较下真,我的意思不是说钓鱼岛不是中国的,但既然这位网友那么认真的学习,我觉得有必要让大家多了解一些。不想了解的不看也罢。
所谓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这一说法是想从《马关条约》入手,从 ... [/quote]
托管问题不对,细看我的主帖。
关于马关条约交接问题,是因为日本当时已经窃占了钓鱼岛,所以没有列入。
dddyyyy 2012-9-20 02:43
[quote]原帖由 [i]willinms[/i] 于 2012-9-20 01:54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64595&ptid=4578280][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哦,国际认同,国际认同是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时,现在日本仍然是战败国!
发泄情绪的是JX,不是我。
1943年《开罗宣言》载明,日本应将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其中,台湾 ... [/quote]
你去了解一下投降条件与和约的区别,如果一切以《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准,为什么在1951年还要提一个旧金山和会,中国在1978年还要跟日本签一个《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说实话,《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还真不如《马关条约》。
willinms 2012-9-20 03:51
[quote]原帖由 [i]dddyyyy[/i] 于 2012-9-20 02:43 发表 [url=http://67.220.90.1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64950&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1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去了解一下投降条件与和约的区别,如果一切以《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准,为什么在1951年还要提一个旧金山和会,中国在1978年还要跟日本签一个《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说实话,《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 ... [/quote]
旧金山对日和约,中国有参加吗?美国为什么开旧金山和约?呵,你不清楚?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二战对日作战乃至现今联合国奠定的基础之一,比不上马关条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78年签署,时矣逝矣,和旧金山对日和约有何联系?两者一样吗?
我再明确的告诉你,日本战败接受《波茨坦公告》后,它现在还是战败国身份,到现在为止还在约束它军队及武器的发展,
也是美国驻军的法律依据之一,你说呢?
xbd 2012-9-20 08:44
[quote]原帖由 [i]jx4177[/i] 于 2012-9-19 17:04 发表 [url=http://67.220.90.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49609&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个?
... [/quote]
是这个:
以下是引用:
距离“6·28”事件已有4年时间,日新月异的瓮安县城已是“脱胎换骨、沧桑巨变”,昔日低矮破旧的木板房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取代,可在县城中心,一处原本计划建设广场的土地,却至今保留着“残存的遗迹”没有开发。
4年前,贵州瓮安县城,一名女中学生意外溺水死亡引发了打、砸、抢、烧恶性群体事件,愤怒的人群、熊熊的烈火,彻底烧毁了曾经矗立在这里的县委大楼,震惊我国。
xbd 2012-9-20 08:49
[quote]原帖由 [i]dddyyyy[/i] 于 2012-9-20 02:43 发表 [url=http://67.220.90.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64950&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说实话,《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还真不如《马关条约》。 ... [/quote]
日本可以以《马关条约》为依据。要回台湾岛,看看会有什么后果。
xbd 2012-9-20 09:19
[quote]原帖由 [i]jx4177[/i] 于 2012-9-19 17:01 发表 [url=http://67.220.90.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49495&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其实我也有这感觉,假如全国人人都像我,那中国的国民素质绝对全球前列,但中国人勤劳的特点也没了。:teeth
我小时候也玩火,架个树叶烧马铃薯什么的。但这和烧掉这样大的铺子是两回事。
我说的意思就是官方默许 ... [/quote]
这个吗,如果你在农村长大,从小就吃了上顿没下顿,不干活就没的吃,我保证你现在又勤劳又节俭。有人天生聪明,有人天生强壮,但勤劳这个东西,是不是基因决定的我没研究过,我觉得主要是环境决定的。
你说这是游行是官方默许甚至是官方带头,我觉的折中一下就更合理了:最有可能的是TG在暗示,其实中国人在政治上是很有天赋的。从918前后的表威情况来看,形势基本都在TG的掌握中,TG说悬崖勒马,大家就流行。TG说理性,表威的纪律明显好多了。
xbd 2012-9-20 09:33
对了,JX4177文章中其实把钓鱼岛的概念缩小了。钓鱼岛与南沙不同,很大,是岛不是礁,而且孤立于东海中,所属的海域面积很大,可能有上千平方公里的领海和上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并不是同样大小的两三个山头就能比的,其经济价值也不是购岛的那点钱。拿长白山的山头与钓鱼岛比明显不合适。
xbd 2012-9-20 09:36
另外如果按放火砸店/游行人数的比例来说,日本那边更暴力,日本才几个人游行啊,就有人开始砸中国人的学校和店了,现在的日本可是很文明的国家啊。
[[i] 本帖最后由 xbd 于 2012-9-20 09:41 编辑 [/i]]
289425068 2012-9-20 09:44
整片文章的论述跟题目无半点关系,粗略看了一下,内容基本是在扯国内的内政,并且回复的内容都是跟中日开不开战无半点关系。而且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其实我觉得吧,如果要喷内政,干嘛要拿钓鱼岛打不打来吸引眼球呢,呵呵
撸主貌似经常玩微博?那我觉得撸主应该是传说中的“高级黑〃,黑黑更健康,不然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色彩,哈哈:teeth
什么叫民主?民主就是你明知道对方在拐着弯的在瞎扯,在抹黑,但是你还不能去指责他,所谓变相性的只可州官方防火,不可百姓点灯!吾等屁民还是洗洗睡吧~伤不起啊,伤不起~
ossymbian 2012-9-20 10:38
[quote]原帖由 [i]爱国志士[/i] 于 2012-9-19 00:03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30354&ptid=4578280][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首先向版主申请扣分,因为我不保证不会攻击Lz!比较粗略地看过全文,唯一的感觉就是LZ把一切都武断地指向了国家的内政和外政。作为能用中文写出你的见解,想问LZ是否已经遗民?但无论怎样,钓鱼岛作为主权争端问题, ... [/quote]
对于 爱国,甚至是盲目的。
这个你可以。但不能强迫其他人一样。
政治是什么?就是利益。
谁的利益?
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个人利益。这个排序是什么样的?
先要搞清楚,什么事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才能说明这些。
中国历来就没有所谓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充其量真是一种虚幻的政治标语用以统一并固化,形成一支力量来排除异己达到一个集团或组织的利益而已。
那一个朝代,都是这样的。因为中国没有一个平等的公正的尊重人的历史传承。所以,当初那些政治标语与口号,忽悠的许多的迷失的人,然后发动了变革,然后···
那些口号与标的,兑现了吗?没有。甚至是朝着进化的反方向而去。
这个缺乏自我反思自我反省,自我面对历史的民族,实在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一切以政治口号,一切以所谓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出发点的举动,都要值得谨慎,深刻的诊断,否则作为炮灰牺牲不说,而实质却离真谛越来越远,被一种巨大的洪流绑架,不由自主,随波逐流。成为废弃在历史长河里的孤魂野鬼。
说白了,中国没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民主的基因,有的是靠上天,靠帝王将相恩赐的奴性依赖。
钓鱼岛,我还是那个观点。只要日本不打第一枪,就不会开战。
请诸位见证。
baobei521 2012-9-20 10:56
[quote]原帖由 [i]289425068[/i] 于 2012-9-20 09:44 发表 [url=http://67.220.90.3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68758&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3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整片文章的论述跟题目无半点关系,粗略看了一下,内容基本是在扯国内的内政,并且回复的内容都是跟中日开不开战无半点关系。而且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其实我觉得吧,如果要喷内政,干嘛要拿钓鱼岛打不打来吸引眼球呢 ... [/quote]
有道理,就比如说这篇文章吧,明明文不对题,摆明了抹黑污蔑中国政府,你还不能骂其汉奸言论,因为要民主嘛,民主就是要给大家充分的发言权利,但总得有个底线吧,总不能胳膊肘子往外拐,帮着别人说话。现今阶段,你不指着政府力争钓鱼岛主权,还要去指着谁?泼一些脏水除了让人们产生不良的消极效果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好的事情发生?明显的居心叵测,动机不良呐。
xbd 2012-9-20 11:29
[quote]原帖由 [i]ossymbian[/i] 于 2012-9-20 10:38 发表 [url=http://67.220.90.4/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70483&ptid=4578280][img]http://67.220.90.4/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对于 爱国,甚至是盲目的。
这个你可以。但不能强迫其他人一样。
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个人利益。这个排序是什么样的?
。因为中国没有一个平等的公正的尊重人的历史传承。
先要搞清楚,什么事国家利益!民族利 ... [/quote]
不错,逆向民族主义,口味很重。玩逆向民族主义,可以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可以指责别人,别人都是劣质的,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试问哪个国家不是统治阶级利益高于大众利益,政客利益高于国家利益?
因为中国没有一个平等的公正的尊重人的历史传承?平等、公正这些东西,在哪个国家不是争取来的?所有的西方国家一开始就普选吗?发达国家的平等公与是历史传承来的吗?哪个国家天生就有平等公正的传统?西方历史上的贵族、骑士和农奴之间有过平等公正吗?
dddyyyy 2012-9-20 11:31
[quote]原帖由 [i]willinms[/i] 于 2012-9-20 03:51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65270&ptid=4578280][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旧金山对日和约,中国有参加吗?美国为什么开旧金山和约?呵,你不清楚?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二战对日作战乃至现今联合国奠定的基础之一,比不上马关条约?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78年签署,时矣 ... [/quote]
关于《开罗宣言》等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看我的主帖“关于钓鱼岛与琉球一些问题的探讨”,我就不再浪费论坛资源了。
这里只说一个,什么是条约,什么是宣言,什么是公告。
当然在说这个问题前,先要说明一个概念,在西方国家,政府与国家不是一个概念,比如代表政府,与代表国家的意义是不同的。这一点许多朋友知道,却常常忘记。比如德国,德国总统是国家的象征,但是他不掌权,真正掌权的是议会第一大党组织起来的内阁首领,也就是总理,但是他仅代表政府。
回来说条约,条约是国家与国家签订的法律文件。要注意,这里强调是国家,也就是说它的法律效力是针对国家的,那么怎么体现呢,
1,签署者必须是全权代表,事后追认也可以,
2,草签以后要经过本国确认,
3,将确认以后的文本交换后生效。
也就是条约签不签都不重要,因为要经过本国确认才正式有效。一些朋友就疑惑了,都是全权代表签的,还怎么确认呢。《马关条约》要送到光绪手上,他签字以后才算有效,而日本要经过日本国会审议通过,才算有效。这个不同,是因为大清皇帝代表大清,而日本国会代表日本。日本不是天皇代表日本吗,但是那只是名义上的,国会通过了,再送给天皇签,也就是一个形式而已,国会送来的,他不能不签,就象有人说英国女王,就算给他一个自决他的决议,他也必须签。当然,日本天皇的权力的影响比英王要大得多,这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如果朋友们马虎,以为经过国会通过,皇帝签字,条约就生效了,其实我的用词是“有效”,也就是说,到这个地步,条约还没有生效,要经过两国交换有效的条约文本后,条约才正式生效。
看看这就是条约,代表国家的条约。
而宣言啊,公告啊,政府首脑等签签就行了,用不着什么国会审议,什么国会通过,再交换文本,签完就换了,因为那只代表当时的政府而已,那是不是说这些就没有法律效力呢,当然不是,因为它们仍然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而政府信用是有一定延续性的,但是,法律的效力也就仅仅这些了,根本没有办法去与以国家信用做为基础的条约比。
说这多,再明白为什么我说《马关条约》比《罗马宣言》等重要了吧。
dddyyyy 2012-9-20 11:46
[quote]原帖由 [i]xbd[/i] 于 2012-9-20 08:49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4767377&ptid=4578280][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日本可以以《马关条约》为依据。要回台湾岛,看看会有什么后果。 [/quote]
说这话,真是让人昏倒,《马关条约》重要,并不代表它一直有效啊,中日双方现在有效的条约是1978年签订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日本可没办法根据这个条约要回台湾。
再说远一点,《南京条约》等关于割让香港的三个条约重不重要,难道英国可以根据这三个条约再要回香港吗,不可能嘛,因为这三个条约已经失效了,现在约束中英处理香港问题的是1984年两国签署的联合声明。
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个声明名为声明,实质是一种条约,因为它是1984年12月19日签署的,可是当时它并没有生效,而是分别经过两国民意机构审议通过,而生效的时间是1985年5月27日,两国在交换批准书之日。中国政府很少会告诉民众这些事情背后的原因,因为这体现了西方概念中,政府与国家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