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无为 2013-11-16 02:32
各位兄弟,容我插句言,我认为这样的争论可以就此打住了,因为观点越来越窄,对历史解读也越来越不清!
西藏问题可以看做是一个宗教问题,因为楼上的两个兄弟说了,生命诚可贵,信仰价更高,这个不假,但这个信仰要看是怎样的引导,我也说过,任何的宗教都是与人为善的,那么这个善是什么?是一部分人的,还是整个教众的,要是一部分人的,那我说他是个什么集团没有错,要是所有教众的,我们可以看成民意,也无可厚非!
晚清末期,大家看看藏民的生活(我这里还是要说低等的藏民,为什么?因为所有的藏民都认为能去寺院就好比科举中榜)她们的劳作为了什么,为了心中那些信仰,为了满足她们所崇尚的精神领袖的生活,这个原本也没有问题,但问题是,受人这样敬仰的领袖们给她们带了什么?为了报答她们的善,为了回馈她们的养育,为了给她们带来幸福,为了给她们安详,这些在那里,我真的看不到,也许你们会说这是宣传的功效,但是我去过西藏,我知道现在那里是什么样,我也感受到了那里的生活康福。
mfkvv 2013-11-16 17:20
回复 61楼 的帖子
您說的道理是非常正確的,但是西藏我也去過,當身背衝鋒槍的特警同志,很客氣的跟我說,“嘿,不想留下來,就把照片刪掉。”時,您所說的康福生活又有多少是真實的?
全世界範圍內,正常的國家根本就不會在官方場合突出民族意識,全部使用公民來進行劃分。但是中國現任政府就不同了,從小學生開始就灌輸強烈的民族意識,不論大小場合極力鼓吹56個民族,從居民身份證上那個民族選項開始,您就與另外55個民族徹底劃分開了。您斥責的宗教問題,恰恰是現任政府推行意識形態教育而造成的。
現任政府把自己包裝成救世主一般,整天向自己的臣民們鼓譟着,藏人是我們解放,沒有我們他們就活的特淒慘,猶如當年忽悠貧下中農一樣,可事實又是什麼?
共產黨在全國範圍內強制推行馬列主義,這玩意是不是與人為善?是個什麼善?是一部分人的?還是全國民眾的?
jxgalsh 2013-11-16 17:43
[quote]原帖由 [i]mfkvv[/i] 于 2013-11-16 17:20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5205666&ptid=5465171][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您說的道理是非常正確的,但是西藏我也去過,當身背衝鋒槍的特警同志,很客氣的跟我說,“嘿,不想留下來,就把照片刪掉。”時,您所說的康福生活又有多少是真實的?
全世界範圍內,正常的國家根本就不會在官方場 ... [/quote]
您的经历可能与具体时间相联系才有可能说明一些问题。比如说,上世纪80年代的8平方日子里,某地正在“清场”,我们能据此来证明那地方永远是“最危险的地方”吗?
翻开中国的近代史,就是一部长期的被凌辱史,49年以后,没有谁再敢来恣意欺凌我们了,对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至于您说的少数民族多居穷乡僻壤的现实,与当今政府应该是没有太大的关系。
wj无为 2013-11-16 19:27
回复 62楼 的帖子
兄弟,这里面可就有很多不关联的问题了,中国不光是汉族人的中国,56个民族都是中国的子民,这点不知兄弟认不认同,中国的多民族性,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决定的,也是中国的疆域所决定的,97年香港回归后,就有很多言论出现,香港能一国两制,为什么西藏不能,为什么新疆不能,为什么蒙古不能,为什么55个民族不能,这点正好可以解释兄弟所说的,自由啊,让民众自己选择啊,那么行不行,这点我们真的要好好看看中国几千年的历史。
中国的历史有着一种极其多的战争史,可谓这个地球上的国家,没有那一个有这样频繁的战争经历,这中间除了朝代更迭的战争外,最大的一块就是各民族之间的争斗,因为地域,因为生存环境,因为权利等等因素,那么这些战争还需要他再次上演吗?
924045774 2013-11-16 20:55
世界有大同吗?没有。《圣经》里的上帝是万能的主吗?当然不是,不然就不会这么多自其圆说的话了。其实,中国一百多前,很多时候是世界的老大,世界照样发展的很好。只不过这一百多年西方人习惯了他们当老大的岁月,几代人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气氛。所以当中国慢慢成长起来时,他们是很失落的,当然!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还是“杀光中国人”?
mfkvv 2013-11-17 12:38
回复 64楼 的帖子
您看,問題就在您的提問中,我承認他們是中國人,但理由是他們都有中國國籍,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民族標籤。如果我承認朝鮮族是中國人,那金三胖會怎麼看這件事?
特殊化越明顯,矛盾和紛爭就會越大,這一點官員們已經用實際行動反复證明了。
同樣的,不希望再有民族戰爭,要想淡化民族概念,打破各民族之間的隔閡,首先就要放棄這種突出民族特性的政策,用統一的公民身份來界定國民之間的權利。使用法律制度,保證每一名公民都有公平競爭的權利,而不是制定蹩腳的民族政策,從制度上將漢人和非漢人區分開。
所以,當我們指責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支持區域獨立時,請看看自己執行的這些政策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机山 2013-11-17 12:42
[quote]原帖由 [i]mfkvv[/i] 于 2013-11-16 17:20 发表 [url=http://174.127.195.166/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5205666&ptid=5465171][img]http://174.127.195.166/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現任政府把自己包裝成救世主一般,整天向自己的臣民們鼓譟着,藏人是我們解放,沒有我們他們就活的特淒慘,猶如當年忽悠貧下中農一樣,可事實又是什麼? [/quote]
要事实?
这太好办了
[size=7]“1、“仁慈”的农奴制[/size]
关于1959年以前西藏的社会制度﹐中共说是封建农奴制﹐达赖喇嘛一贯讳言农奴制﹐却也不得不承认是封建制﹐然后又百般美化之。达赖喇嘛曾告诉法国记者董尼德(Pierre-Antoine Donnet)﹕“如果您从社会制度及社会上不同的层次来看的话﹐西藏是属于封建制度。这好像是很不好的。不过﹐在事实上﹐大体而言﹐那个时期西藏群体是很祥和的﹐很快乐。中国人老是在提农奴与地主﹐实际上﹐地主与他们的僱佣之间的关系﹐说起来应该算是不错的。时常﹐这些单纯的人有一种属于地主的感受﹐使他们对地主忠心不贰。……就是政治制度也是属于封建制的。(1)”最近﹐有个汉族女人向达赖喇嘛质疑时﹐他不得不承认农奴制﹐但仍然说﹕“虽然旧西藏社会是落后的﹐但是绝不像中国共产党所说的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绝对不是这样。在旧西藏社会中生长的人﹐如果你去看他们的脸﹐绝对是充满快乐的﹑ 笑瞇瞇的。中国的农奴制度﹐印度的农奴制度和西藏的农奴制度不一样。这里面的不同﹐西藏人之所以充满快乐﹐主要是由于宗教的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人﹐一些有钱有势的人﹐欺负自己的农奴﹐这样的现象是有﹐不是没有﹐各个地方总能找得到。但是从总的说来﹐旧西藏的制度是比较好的﹐其中有一些仁慈﹑以善待人的观念﹐与中国和印度及其他国家﹐特别是与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相比是没有办法比较的﹐好多了﹐这主要是有一些爱和慈善的因素在内。当然个别的危害人的现象不是没有﹐是有的。(2)”达瓦才仁干脆把西藏农奴制说成是中共宣传(3)﹐如前所述﹐在他的语汇里﹐中共宣传就是造谣﹐他连达赖喇嘛都承认的事实也拒不承认﹐虽然达赖喇嘛向那个汉族女人承认旧西藏是农奴制时的汉语翻译正是他本人﹐上面引用的达赖喇嘛的话就是由他从藏语翻译成汉语的。
读过果戈里﹑屠格涅夫和托尔斯泰的小说的人都知道﹐农奴制和汉地封建制的区别在于﹕农奴是农奴主的财产﹐没有人身自由﹐而汉族农民和地主并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达赖喇嘛讳言农奴制﹐却也不得不承认西藏有农奴﹐“属于地主”。戈茨坦毫不含糊地指出﹐旧西藏的农民是世袭的被束缚于领主的农奴(4)﹐农奴主有权对农奴行使司法权(5)。“除了大约三百个贵族家庭﹐所有西藏俗人男女都是农奴﹐他们通过庄园以及对应的遗传关系归属于具体的领主,也就是说儿子生来就属于他父亲的领主﹐而女儿属于她母亲的领主。(6)”戈伦夫也说﹕“绝大多数藏人都是农奴……农奴被拴在他们主人的手中。为了能在地里劳动﹐他们必须纳税和服劳役。他们毫无权利﹐即使要走进寺庙要结婚﹐也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如果分属于不同领主的两个农奴结了婚﹐所生的男孩要归父亲的领主﹔如果是女孩﹐要归母亲的领主。(注意﹐这里的“归”字﹐原文是 reverted, 在英文里是表明财产归属的法律术语----引者)农奴要想离开庄园﹐哪怕是一小会儿﹐也要得到领主的许可。(7)”连坚决支持西藏独立的董尼德也不得不承认﹐旧西藏是“做得太过分的封建农奴制”(8)。而清朝钦差大臣张荫棠则说﹕“藏中差徭之重﹐刑罚之苛﹐甲于五洲﹐应一律废除﹐以苏民困。”(出处见第六章)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总不能说这些西方学者及清朝官员也是中共的代言人吧﹖无论西藏的农奴主多么仁慈﹐无论西藏的农奴多么热爱农奴主﹑在农奴主的监护下多么快乐﹐农奴制毕竟是农奴制。身为农奴就意味着世世代代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便他们生活富裕﹐即便他们不受虐待﹐他们仍然失去了最基本﹑最起码的人权。在中共划分的西藏阶级中﹐竟有一个“富裕农奴”﹐他们租有较多的土地﹐能够转租给“贫苦农奴”﹐或者僱佣“贫苦农奴”﹐甚至拥有朗生(奴隶)﹐生活颇为富裕。按照中共的定义﹐他们的“剥削收入”超过其总收入的30%(9)﹐相当于内地的“富农”。但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所以仍然是农奴。
[size=7]2、农奴没有人身自由[/size]
这里所说的“没有人身自由”﹐具体意味着什么﹖上引戈伦夫的话已经指出﹐农奴被拴在农奴主的手里﹐没有行动自由和婚姻自由﹐被迫纳税和服劳役。他们和汉地农民(自由农民)的区别在于﹐农民可以自由地租这个地主或那个地主的土地﹐他们和东家只有租佃关系﹐没有人身依附关系。而农奴(哪怕是“富裕农奴”)却无权选择主人﹐也无权自由退租(除非逃亡)。农民交租的数量有一定之规﹐交完租就没事了。而农奴主却可以任意役使农奴全家﹐包括其子女。农奴的子女一出世就要向主人登记﹐到15岁就得为主人服劳役。农奴主甚至有权派他们长期远离家庭支差﹐几年不得回家。农民可以自由行动。农奴如想离开主人外出谋生﹑婚嫁﹑朝佛﹑流浪或投靠新主﹐必须向原主交纳“米波”(人头税或人役税)﹐每年交一次﹐数额由原主决定﹐其意义就是维系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原主还要求他们每年回去一次干一定数量的活。有的农奴一户中各辈人分属几家农奴主﹐各交“米波”﹐也不鲜见。很多农奴不堪忍受压迫而逃亡﹐达赖喇嘛的噶厦政府就把他们抓起来﹐送还原主﹐他们往往要受到毒打。十三世达赖发过训令﹐禁止地方官员和僧俗权贵收留逃亡农奴﹐占为己有。清朝末年﹐噶厦政府针对逃亡农奴增多的现象﹐成立了专门机构“索囊列空”﹐登记和控制逃亡农奴﹐并强迫他们交人头税。农民结婚毋须地主批准﹐除非想娶地主小姐为妻。农奴结婚必须携带礼品向农奴主报告﹐请求批准﹐如果结婚双方属于同一个领主﹐一般都会批准(农奴主需要增加农奴)。如果属于不同的领主﹐就有麻烦。很多农奴主不愿自己的农奴出嫁或出赘。即便同意﹐也要办理领属关系的转换手续。办法之一是嫁出者或赘出者向领主交赎身费﹐数额由领主决定。办法之二是交换农奴﹐通常在若干年后进行﹐恰好两家领主之间有互相交叉占有的农奴可以对等交换----男换男﹐女换女。常常是几起出嫁者或出赘者及其子女一起办理﹐由双方领主和地方头人协议后﹐立下文书﹐更改农奴的归属。下面是西藏档案里保存的一件文书的汉译文﹕
桑雄阿巴部落所存换人文书(10)
土鼠年(1948年)X月X日﹐一式两份
达扎拉让的属民(阿巴部落的人)﹕女﹐珠吉﹐38岁。女﹐扎木﹐32岁﹔住在甲旺秋地方的甲尔测儿子﹐三岁﹔住在测部地方的甲则的儿子﹐三岁。女﹐勒争。
住在星桑地方的白珠桑姆珠﹐21岁﹔住在诺珠地方的儿子索则﹐八岁﹔儿子俄丹﹐五岁。女﹐央尖﹐30岁﹔其女测久﹐七岁﹔小女测白﹐五岁。男﹐朴布﹐24岁。加甲尔娜姆的妻子珠玛﹐48岁﹐他的五儿洞沙则﹐18岁。女﹐拙可﹐31岁。男﹐桑油。男﹐尼玛扎西。男﹐旺秋多布钦﹐47岁。女﹐才丹珠玛﹐46岁。女﹐阿泽﹐28岁。郭珠扑达。索马尔妻白马旺秋家四人﹐共男女25人﹐今后归属森巴部落。
森巴的属民甲知觉扎﹐37岁……(详名略----引者)共男女25人﹐今后归属阿巴部落。
以双方的百户﹑根布(均为小头头官名----引者)为代表﹐经过充分的协商﹐公平地进行了属民的交换。从此各属民及其全部遗产归新的领主﹐原领主不得进行干预。已商妥的协定﹐双方都不得违反。如果一方有违犯欺骗的行为﹐另一方将上告大法官﹐根据达赖喇嘛的命令﹐进行彻底的处治。
阿巴部落百户落柱和代表次仁拉杰(指印)
森巴部落百户甲尔那姆和代表百户多根(指印)
农奴主不仅可以交换农奴﹐还可以赠送﹑抵押﹑转让甚至买卖农奴﹐这也是汉族地主--农民关系中没有的。下面是一件西藏卖身文契的汉译文﹕
政教二制之上司法官﹕敬启
我等现将业已署名盖章自愿签订的契文要意照实呈报如下﹕
黑河地区格曲地方之属民才仁(男)的人价白银17两﹑青稞九克(克为西藏重量单位﹐约14公斤----引者)﹐已由哲蚌寺吉索包热强年夏仓全部交与原领主。现上报官家获准﹐言明不论才仁未来有多少后人﹐保证今后概不直接间接地丝毫提出有关自身人主争议的任何问题。此条不得有违。倘一旦发现有提出与该条文相违的任何请求﹐则应在法官面前交付罚金三两﹐并保证此条文原封不动﹐照旧执行。
曲龙方面人主﹕索南拉珍(女)﹑哲蚌寺喇嘛洛桑赤程(印章)
保证人﹕哲蚌寺吉索(西)扎吉那康的欧珠多吉(印章)
下人属民才仁亦保证人前人后永弃谎言恶行﹑逃避己责等一切行为﹐永远规矩无二(手印)
保证人﹕黑河僧人康夏旦增(印章)﹑曲强(印章)
汉族地主对农民并无司法权﹐西藏农奴主对农奴却有司法权﹐打骂是家常便饭。当然﹐农奴制下的农奴毕竟不同于奴隶制下的奴隶。农奴有自己的财产(生产工具﹑牲畜和生活资料)﹐奴隶则一无所有。一般而言﹐农奴主不能随意杀死农奴﹐奴隶主则可以随意处置奴隶的人身。所以﹐农奴制介乎奴隶制和汉地封建制之间﹐农奴主对农奴的人身只有不完全占有。然而﹐不完全的占有也是占有﹐也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和对基本人权的侵犯。无论农奴主个人如何仁慈﹑善良﹐农奴制作为一种制度却是严酷的。在旧西藏﹐农奴的人数占了总人口的90%以上。此外﹐还有占总人口5%的“朗生”(奴隶)﹐是奴隶制的残余。他们没有自己的财产﹐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完全被领主占有﹐处境更为悲惨。稍懂政治学的人都知道﹐一种社会制度是否人道﹑侵犯人权﹐并不在于当权者是否仁慈﹑善良﹐而在于制度本身是否保障人权﹑人道。旧西藏的农奴制和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一样严重侵犯人权﹐这是西方学者也承认的。戈伦夫指出:[size=7]“西藏社会和中世纪的欧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没有证据证明西藏是一个乌托邦式的香格里拉[/size]”(12)。达赖喇嘛企图用佛教的仁慈来掩盖和否认农奴制严重侵犯人权的本质是徒劳的。他连正视历史上的反自由﹑反民主﹑反人权的农奴制的勇气都没有﹐很难想象他关于西藏要自由﹑要民主﹑要人权的侈谈有多少诚意。
[size=7]3、虚幻的幸福[/size]
何况达赖喇嘛治下的旧西藏的农奴主真的那么仁慈﹑善良吗﹖达赖喇嘛自己也说过﹕“我们藏人现在之所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可能是我们在前世的无数轮回中﹐作过一些什么不好的事情﹐比如说贵族不善待人民﹐所以才有这个因果。(13)”达赖喇嘛岂不自相矛盾﹖在旧西藏沿用了三百多年的《十三法典》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达赖喇嘛﹑活佛和贵族为上等﹐商人﹑职员和牧主为中等﹐农奴和奴隶为下等﹐铁匠﹑屠夫和送尸者则是下等下级人[size=7]。“尊者滴血值一钱﹐卑者滴血值一厘。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仆﹐治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不受主人管束者拘捕”。“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人命价按尸量黄金”﹐“杀铁匠﹑屠夫等﹐赔命价草绳一条”。“打家劫舍﹑绑架破坏﹑偷盗杀人﹑持械行凶﹑平民造反﹐当施肉刑﹕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水﹑处死等﹐量刑判处﹐以儆效尤﹐而杜后患”。[/size]
这种对酷刑的滥用连上层人物都不能幸免﹐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藏军总司令龙厦1934年在权斗中失势后﹐竟被剜去双眼。这是达瓦才仁也无法否认的﹐虽然他不认为此举野蛮(14)。戈伦夫说﹕“一位在西藏住了20年的英国人说﹐她看见了无数挖眼睛和使人致残的事件。……西藏喜欢使用的另一种惩罚是拷打和断肢。[size=7]佛教禁止杀生﹐于是西藏的官员把犯人鞭打得快要死时放走﹐让他死在别处。这样他们就可以说这是神的旨意。其他残酷的刑罚有割断犯人的手腕﹔用炽热的铁钩挖去他们的眼睛﹔捆住两个大拇指将人吊起来﹐使犯人致残﹔把他们缝在一个袋子里﹐然后扔进河里。([/size]15)”1950年11月13日的美国杂志《生活》(LIFE)刊登了一组照片﹐是美国外交官在拉萨实地拍摄的﹐其一是当众鞭打犯人的裸臀﹐其二是带枷示众。戈茨坦的《西藏现代史》(A History of Modern Tibet, 1913-1951)第109页(英文版)也有一张1936年拍摄的照片﹐照的是拉萨街头带颈枷和脚镣的犯人。达赖喇嘛自传《流亡中的自在》说﹕“在西藏可没有像脚镣﹑阉割这样的野蛮刑罚﹐这些刑罚最近已经遍及整个中国。(16)”不知他是否在装傻。他的这本自传出版于1990年﹐中共正在大肆迫害民运人士。不过至今未曾听说﹐中共阉割过什么人。达赖喇嘛的谣未免造得太离奇。
达赖喇嘛为农奴制辩护时还说过﹕
我确信西藏曾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之一。封建制度当然给压迫提供了可乘之机﹐但藏人总体来说并不是受压迫的人民。那里很少有过去的封建制度里兴起的人对人的残酷。因为在每一个阶级和一切人世的变迁中﹐宗教都有控制性的影响﹐同时是永恒的慰籍和支持。别的宗教的人们常说﹐轮回的信仰----即业力法则----意在使人们接受命运的不平等----也许是过于心甘情愿地接受它们。这只对了一半。一个贫穷的藏人会较少地嫉妒或憎恨他们富有的西藏地主。因为他明白﹐他们每人都在收获前世所播下的种子。但另一方面﹐业力法则决不是不鼓励一个人努力去改善他的现世生活。而且﹐我们的宗教当然也鼓励改善他人生活的意图。一切真正的布施总是一举两得----受施者得到了现世利益﹐而施者在今生或来世得益。在这层意义上藏人是不加怀疑地接受我们的社会制度的。尽管我们的制度是封建的﹐但它又与别的任何封建制度有所不同。因为站在顶层的是观世音的转世化身(指达赖喇嘛自己----引者)。他是几百年来﹐为所有人民所推崇的转世者。人们感到﹐在一切国家的次要官员之上﹐尚有他们可以绝对信任的正义的源泉﹐可供最后申诉。而事实上﹐没有一个兼具传统﹑教养和宗教美德的达赖喇嘛﹐会成为不公正的暴君。因此﹐我们都很幸福。欲望会带来不满﹐而幸福则源自和平的心灵。对许多藏人来说﹐物质生活是艰苦的﹐但他们也并非欲望的牺牲品。而且﹐在我们的千山之间﹐在我们的简朴和贫穷之间﹐存在?也许比世上大多数别的城市更宁静的心灵(17)。
[size=7]如果说所有的人都沉溺于宗教的心灵宁静而不求物质的丰富﹑人身的自由和精神的解放就是极乐世界﹐那么教皇治下的中世纪欧洲更是人间天堂了﹐为何欧洲人还要发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推翻政教合一的封建制的大革命和工业革命呢﹖[/size]
戈伦夫在评论达赖喇嘛的因果报应论时指出[b]﹕“如果完全从世俗的观点看﹐这一说法是想象出来的最狡猾﹑最有害的社会控制方式。对普通藏人来说﹐接受了这个教义就使他一生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按照业的说法﹐如果一个人生下来是奴隶﹐这不是奴隶主的错﹐而是奴隶自己的错﹐因为他们前世肯定犯了什么错误。而奴隶主则是因为前世做了好事﹐因此这辈子要受到奖励。对奴隶来说﹐如果他想砸碎身上的枷锁﹐那他来世的命运注定要比今世更坏。这些想法肯定不会导致革命。如果说在西藏没有什么农民暴动﹐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人们普遍接受了关于业的思想[/b]。”“我认为﹐穷人未必会满足于他们的状况﹐而是由于无可奈何﹐只好听天由命。关于业的理论就是宣传要满足于今世的现状﹐才能在来世受益。业的理论不过是为了维护现状的许多教理中的一条。(18)”无怪乎马克思直接了当地把宗教说成是“人民的鸦片”(19)。
1948年联合国《普遍人权宣言》(United Nations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General Assembly, New York, December 10, 1948)第一条庄严宣布﹕“所有的人都是生而自由﹑平等的﹐享有尊严和权利。”1966年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第八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禁止。”喇嘛教用因果报应麻醉藏族人民﹐使他们“自愿地”放弃自己的基本人权﹐满足于当农奴或奴隶﹐实际上是一种巧妙地剥夺人权的理论。整天高喊“西藏人民要人权”的达赖喇嘛至今仍在为这种剥夺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的理论辩护﹐岂非咄咄怪事(20)﹗
[size=7]4、黑暗﹑野蛮﹑残酷﹑反动[/size]
关于西藏农奴制的黑暗﹑野蛮﹑残酷﹑反动﹐中共曾经作过大量宣传﹐并在那四个形容词前面加上“最”字﹐令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极为恼怒。“最”字意味着比较﹐和谁比较﹖中共从未说明。也许中共的意思是和人类有史以来所有的社会制度相比﹐西藏的农奴制是最黑暗﹑最野蛮﹑最残酷﹑最反动的﹐这话未免太绝对。西藏的农奴制至少比吐蕃王朝的奴隶制好一点﹐那时藏王死了要用活人殉葬。但是西藏农奴制的黑暗﹑野蛮﹑残酷﹑反动却是事实。我在西藏时采访过许多旧西藏的农奴﹐他们都说中共对农奴制的描述是真实的﹐并强调“毛主席的恩情是永远不能忘记的”。《天葬》举了一个例子﹐说明在旧西藏“当奴隶的一天能喝两次酒﹐显然与中共宣传的旧西藏之黑暗也有差距。传统西藏的阶级关系不像中共宣称的那样残酷与黑暗”(21)。阶级关系是否残酷与黑暗﹐主要不在于吃喝﹐而在于人际关系。我甚至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说明某些农奴主的仁慈。例如有个藏族研究者调查了山南地区乃东宗颇章庄园后写道﹕
朗生(奴隶----引者)在其主人家里所受的奴役和主人对他们的待遇﹑态度等也因人而异。如特林的几家大差巴(“富裕农奴”----引者)户家中的朗生﹐农忙时﹐男的可得各三升粮﹐女的可得二升粮。又如唐古乃家中的朗生﹐除放牛﹑放羊﹑做饭的三人外﹐其余的都干农活﹐主人一家均不参加农业劳动。又如无尼乃家中的朗生与该家中的人同吃同住﹐不分你我。又如唐炯布家中的朗生与主人家人的区别仅仅在于衣服﹐而吃喝都一样。又如查过努家中的五名朗生都住在房屋底层﹐年龄大一点的朗生一天一升糌粑﹐年幼的糌粑递减﹐只有在供佛和年节时﹐才给点青稞酒和酥油茶喝。有的差巴户家中的朗生﹐吃主人的剩饭﹐穿主人穿旧了的破衣烂衫。难怪在民改划分阶级成份﹑解放朗生的过程中﹐出现了有两户大差巴户被划为地主﹐而有些朗生不愿与自己的主人分居的情况。
这里的大差巴自己拥有奴隶(朗生)﹐为何仍然是农奴呢﹖这就是西藏的特殊情况。他们虽然富裕﹐却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的土地是向农奴主租的。只因租来的土地多(旧西藏租地是世袭的﹐不能随便增减﹐这和汉地封建制不一样)﹐所以富得可以拥有奴隶。按照中共的政策﹐他们再富﹐只能划为“富裕农奴”。但有两户待奴隶太苛刻﹐所以被划为地主(领主)﹐以示惩罚。而待奴隶好的其奴隶竟然不愿与之分家。不管拥有奴隶的差巴多么富裕﹐他们的人身仍然依附于租地给他们的领主。上文还写道﹕
差巴(藏语﹐意为支差的人﹐即农奴----引者)每一家都多少不等地领种得有该庄园的一块差地。按所得差岗地的多少和优劣﹐为庄园承担繁重的乌拉差役。他们的主人虽然多次更换﹐但他们无权搬家迁走﹐没有脱离该庄园的自由。……如果某差巴逃后被找回来﹐就要受到谿堆(领主任命的庄园经理----引者)的处罚﹑鞭打﹐甚至被关押。
颇章庄园的属民如果嫁给其他庄园的属民时﹐其差巴户需如旧向该庄园支差﹐堆穷(“贫苦农奴”----引者)必须向该庄园交纳人头税﹐[size=7]而且他们所生子女﹐生男归夫方领主﹐生女归妻方领主[/size]。……在差巴户中﹐若从其他庄园娶来女子﹐那么男家必须送一个女的或男的到女家顶替女子﹐嫁出也如此。……也可以采取向对方交纳人头税而不去人的办法。但是采用后一种办法时﹐必须是生儿随父方主人﹐生女随母方主人(22)。
由此可见﹐拥有奴隶的差巴仍然是农奴﹐因为他们没有人身自由。至于他们的朗生﹐无论主人待其好坏﹐都是主人可以随意处置的奴隶。
许多朗生的遭遇非常悲惨﹐下面的材料是1960年调查的﹕
原日喀则艾马岗区的哈布谿卡﹐是西藏大贵族噶胥拔的一个庄园。哈不丘波即是噶胥拔派任哈布谿卡的农奴主代理人。1960年有二十六岁的哈巴仓姆局﹐被迫在哈不丘波家已当了十年女朗生。同年民主改革后﹐哈巴仓姆局翻了身﹐脱离了依附封建领主的苦海﹐成了真正的主人﹐并同翻身的贫农青年格三结了婚﹐安了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哈巴仓姆局一家﹐原来就是哈布谿卡的农奴﹐……哈巴仓姆局三岁时﹐一家就过行乞流浪的生活。十三岁时﹐母亲在飢饿﹑寒冷和病痛中惨死﹐哈巴仓姆局成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孤儿。当时谿卡里的中等农奴吞久三巴把她卖给日喀则一个做酒的商人家庭去当佣人。每天割青草﹑找烧柴﹑打扫卫生﹑做酒……工作很多很累﹐稍不遂主人的心愿﹐便要挨骂。但是能吃饱﹐没有挨过打。
哈巴仓姆局十六岁的时候﹐因为一贯干活勤快﹐又比较聪明﹐被农奴主代理人看上了﹐因此被迫到哈不丘波家当朗生﹐成为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隶。十年奴隶生活﹐第一年是放牧羊群﹐在人迹很少的刺柴草地上﹐她看不见一个人﹐只有羊群作伴﹐衣服又破又少﹐成天冷得打哆嗦﹐糌粑根本不够吃﹐饿得心慌﹐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挨过去。
第二年在家里做饭﹐给种田的佣人吃﹐并给主人洗衣服﹑带孩子。佣人们因为吃不饱﹐还没有完全认识到这是代理人的罪恶﹐很多人都责怪哈巴仓姆局把饭做少了﹐茶烧少了﹗事实上﹐佣人吃不饱﹐哈巴仓姆局也吃不饱﹐但她还要受到佣人们的误会和责难。……
从第三年起﹐她的主要工作便是割草 ﹑炒青稞﹑挖地﹑积肥和送肥﹐农闲时在家给佣人煮饭。一年到头﹐一天到夜没有一点闲暇的时候﹐过年过节的时候﹐主人们吃喝玩乐﹐而哈巴仓姆局的活﹐反而更多。这期间﹐对主人的侍候要是稍有不周到﹐便要挨打受骂。有一年过藏历年﹐哈巴仓姆局由于没有把哈不丘波的妻子侍候好﹐就被抓住头发﹐打嘴巴﹐打脊背。哈巴仓姆局被打得钻到桌子底下﹐又被脚踢。有一次﹐哈不丘波的二女儿﹐是一个在家的尼姑﹐她道听途说诬赖哈巴仓姆局讲﹕“这个尼姑经唸得不好”﹐因此打了哈巴仓姆局一顿﹐全身落满了鞭痕。[size=7]朗生挨打时﹐别的朗生是不敢求情的﹐自己更没有力量反抗﹐要到主人打累了才会罢休[/size]。有时遇到有干活的农奴来时﹐才会为她说几句求情讨饶的话。
哈巴仓姆局十九岁那年﹐被哈不丘波的两个儿子在他家三楼的经堂里强奸。一直到1960年民主改革之前﹐她都逃脱不了这两个野兽的凌辱。另一方面又受这两个野兽的妻子----沙珍的醋意打骂。哈巴仓姆局说﹐要是没有共产党﹐没有民主改革﹐她不知道还能活到几时﹐会变成什么样子。
朗生的食物是很低下的。哈巴仓姆局说﹐一天三顿饭﹐三顿饭从来没有一点酥油。早餐是豌豆糌粑稀饭﹐但糌粑很少﹐只是用手巴掌指缝中漏下去的少许豆面﹐喝一点有些酒味的水。
中午喝较稠的稀饭﹐茶杯大的小木碗﹐也只是二﹑三碗﹐根本吃不饱。哈巴仓姆局说﹐吃不饱﹐饿不死﹐就是一天的生活。别的朗生有爸爸妈妈﹐饿得支持不住﹐偷偷跑回家去﹐还能吃到一点东西﹐而哈巴仓姆局没有一个亲人﹐只有一年到头挨饿。她说﹐晚上的一顿饭﹐虽然吃不饱﹐睡着了﹐也就不知道什么了。总之哈巴仓姆局一天的食物﹐也就是一年的﹑十年来的朗生生活的缩影。她说白天劳动或放羊期间﹐由于吃不饱﹐由于天寒地冷﹐是朗生最痛苦的时刻。过年是能得到一点肉﹐也是死羊肉﹐发霉发臭的肉。就是这种肉﹐也不能自己动手﹐必须由主人用盘子均匀地分给朗生。
1959年12月民改工作组进村以后﹐哈巴仓姆局说﹐她二十多年黑暗的生活﹐现在见到了太阳。哈不丘波家对她改变了态度﹐给吃好的﹐给睡好的﹐给好衣服穿﹐又给她一个戒指。但她明白﹐这是收买她的行动﹐特别是代理人家属用一个铜戒指冒充金戒指拉拢她﹐使她更识破了农奴主阶级的面目。她说﹕“共产党对我的恩情是说不完的。想想过去﹐比比今天的日子﹐比看镜子还清楚﹐三大领主和代理人是吃人的野兽。”
民主改革以后﹐哈巴仓姆局分到的胜利果实有﹕八克(亩)土地﹑一头母牛﹑二分之一耕牛﹑五只羊﹑一间很好的房子﹑两把锹﹑两把锄﹑一个犁铧﹑一把刀。另外得到二十克青稞的工资﹑一口箱子﹑一整套家俱和一套从头到脚包括有内衣的服装﹐开始了做一个主人翁的幸福自由的生活(23)。
问题仍然不在于她吃的是什么﹑喝的是什么﹐即生活待遇﹐而是她的人身待遇﹐即人权状况。[size=7]为什幺她的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打骂﹑虐待和强奸她﹖就因为达赖喇嘛所无限赞美的给藏人带来“幸福”和“心灵和平”的农奴制剥夺了她的基本人权。类似的例子成千上万﹐不胜枚举﹐许多比这还要严重得多。这样的社会制度都算不得黑暗﹑野蛮﹑残酷﹑反动﹐还有什么制度可以算﹖[/size]
《天葬》还用人类学的文化相对主义为西藏农奴制辩护﹐它说﹕“尽管达赖时代与现在存在社会制度上的差别﹐但是并非就如中共所宣传的﹐那时是‘野蛮黑暗的农奴制’。不同民族有各自在文化上的区别(政治制度也属于广义的文化)﹐而文化无‘好’‘坏’﹐也就不能用‘进步’﹑‘落后’﹑‘野蛮’等概念进行衡量和比较。(24)”照此说来﹐人类社会就没有普遍的﹑共同的﹑公认的精神价值与道德标准了。联合国《普遍人权宣言》也就毫无普遍意义。当西方谴责中共的“镇反”﹑“反右”﹑“文革”﹑“六四”侵犯人权或前南非白人政权的种族隔离政策野蛮时﹐中共与前南非政权也可以用“政治制度也属于广义的文化﹐而文化无好坏﹑进步﹑落后﹑野蛮之分”来为自己辩护。甚至希特勒也可用此理论来为德国国内的虐犹运动辩护﹐路易十六则可以此为法国革命前的封建制辩护﹐那么世上还有公理吗﹖再说一遍﹐我并不用贫富悬殊来衡量农奴制的好坏﹐而是用人权状况来衡量。联合国的《普遍人权宣言》发表于1948年﹐而西藏的农奴制一直存在到1959年﹐用前者来衡量后者﹐其结论只能是“黑暗﹑野蛮﹑残酷﹑反动”。
我理解王力雄的心理﹐他怕被人说成“为中共辩护”﹐甚至是“赞美中共”。但正如张荫棠指出的那样﹐西藏的“差徭之重﹐刑罚之苛﹐甲于五洲”----包括清朝的封建制----这位清朝大臣都认为西藏的社会制度是世界上最黑暗﹑最野蛮﹑最残酷﹑最反动的了。达赖喇嘛天天都在攻击中共﹐但他也从来不敢说﹐在中共统治下﹐藏人就像牲畜一样被买卖(中国至今有人拐卖妇女﹐那属于犯罪﹐是政府打击的对象)﹐而这是在他统治西藏时天天发生的事情﹐并受到他颁布的法律的保护。黑暗﹑野蛮﹑残酷﹑反动等形容词都是相对的﹐那么当黑暗﹑野蛮﹑残酷﹑反动的中共废除更黑暗﹑更野蛮﹑更残酷﹑更反动的西藏农奴制时﹐我们作为历史研究者﹐为什幺不敢肯定这种行动呢﹖林肯解放了黑奴﹐但他并没有给解放了的黑奴普选权﹐解放了的黑奴仍然是受白人歧视的二等公民﹐在美国南方仍然有种族隔离制度。所以在林肯废奴一百年后﹐马丁路德金还要领导黑人争人权﹐最后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暗杀。和今日美国保障所有种族的普选权与其他人权的民主制度相比﹐在林肯废奴后的一百年间剥夺黑人普选权﹑在南方实行种族隔离的社会制度(那时也叫民主制度)也堪称黑暗﹑反动﹐但没有人因此否认林肯解放黑奴的正义性﹐同样我们也不应否认中共解放西藏农奴与奴隶的正义性。 ”
-------《阴谋与虔诚·第二章﹕农奴和奴隶没有人权》 徐明旭
一个全社会的大部分人口,是无人身自由(农奴与奴隶,占到95%)无吃饱穿暖无安全保障(朗生,占到总人口5%)的[size=7]奴隶[/size],打破这种腐败发臭的社会制度,不叫解放叫什么?
前几天事多,没时间整具体资料。今天抽个空弄了一点,如果需要事实,我这里还有很多。
[[i] 本帖最后由 机山 于 2013-11-17 21:34 编辑 [/i]]
wj无为 2013-11-17 15:35
回复 66楼 的帖子
属实,中国在对待少数民主问题上,有很多有别于汉人的政策,这些政策绝大都是偏向与少数民族的,从生育、生存、生活上都存在,要是我没理解错的话,兄弟说的是不是在这一点上的不合理现象。
这是一个国策,我个人想,这样的国策制定,一定会有更多智囊人物的精心研讨才得来的,我们这里研讨他对或不对,肯定是不全面的,但就个人的理解能力,也不防试着理解或探究一下。
首先我们先试着分析没有这些政策会怎么样,我们都知道,绝大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生活和生存环境都是不怎么好的,中国最后一个朝代是清,可能满族要稍好,但其他民族没有这个优越的条件,早就被中华大地边缘化了,远离那些富饶、肥沃的土地,远离那些文明、发达的地域,她们的生存环境可想而知,让他们如何能有公平的机会和本钱去竞争,千里大迁徙,或是迁居,本就不发达的中国那里是她们息身之所,这个肯定是国家承受不了得,自生自灭不行,迁移改居做不来,哪能怎么办。
扶持应该说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了,多给点钱,帮助当地的经济建设,让人民富裕一些,文化程度低下,鼓励一下她们求知的欲望,发展建设需要人,那就派一些人进去,在鼓励她们自己壮大一些,这就能体现政策偏向性的特点,目的是一个,希望她们有能力和资本来公平竞争。
但是,这里面我也要说明一点,有了好政策并不一定产生的都是好事情,这里面一定会有瑕疵,会有一些疏漏,人的思想也不会都在同一个水平面上涨幅,会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也会有执行政策上的差误,但这个不能说大体是不好的。
就拿少数民族的升学政策来讲,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不发达,师资力量薄弱,交通蔽塞容易造成认知上的短缺,但越是这样的地方越需要对科学知识的掌握量,所以存在加分、低考分,这些能加大对当地的扶持,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一些和我们同生活、同生存的少数民族学生,享受着这样的政策,这些我们看着就不平等了,就有了所谓的民族特性,就认为是有民族标签了,这个大可不必深究,因为国策的确立很难标定的那样详细,有些的区分也是无法操作的,等到有一天,我们富强了,没有了地域间的差别,这样的政策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chli 2013-11-17 21:20
公道自在人心,西藏好与坏与外人无关,西藏人民觉得好就行。为中国好,为西藏好,其实无需磨嘴皮,把过去的陈皮烂谷子翻出来也没意义。还是实事求是,俯下身子,为西藏、为中国多提提发展建议,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才是。一些跳梁小丑,惹大家烦心,真是不值当。
mfkvv 2013-11-18 13:45
回复 68楼 的帖子
先不討論國策,說件身邊的事:
我的公司有軟件研發部門,其中一名工程師腳部先天畸形,公司上下幾乎所有的人都非常照顧他,但是有一次我和他聊天時,他告訴我,他不喜歡別人看到自己後,就立刻表現出關懷的樣子,尤其是他的部門經理,在工作任務安排上總是給予照顧,希望我能和這位經理說一下。雖然這個問題解決了,但他最後還是離開了,辭職信中有這樣一段,“我希望大家能明白,我能進入這家公司,是因為我能勝任這個職位,雖然我很感謝大家的關心,但是我更喜歡被大家看成普通人。”
過分突出特點,就是打標籤,也許大多數漢人的本意很好,但這樣做的結果便是如此。
我的公司有國際外派職務,不同的地區補助和福利也不一樣,去非洲地區的補助最高,而福利上則是增加30天帶薪休假,升職時也會成為加分項,可即便如此也沒出現過踴躍報名。
政府總是宣傳給予了少數民族很多政策傾斜,其實連最基本的公平都沒有做到,比如您所說的教育,少數民族地區由於地理環境因素,願意放棄城市生活進入深山、高原的教師本就不多,按照教育投入公平的原則,這類地區的教師本應得到更多的補助和物質回報,但是,我們可以從官方媒體製作的紀錄片中看到,那裡的教師大多很清貧,甚至有人因給學生墊付學費,自己變得負債累累。而官方媒體把這種行為稱為“無私奉獻”大加讚頌,甚至冠以正能量來宣傳。
如果真的有政策傾斜,您覺得是給少數民族學生加分好,還是給那裡的教師提高待遇好?
jxgalsh 2013-11-18 14:29
[quote]原帖由 [i]mfkvv[/i] 于 2013-11-18 13:45 发表 [url=http://174.127.195.200/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5250613&ptid=5465171][img]http://174.127.195.200/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先不討論國策,說件身邊的事:
我的公司有軟件研發部門,其中一名工程師腳部先天畸形,公司上下幾乎所有的人都非常照顧他,但是有一次我和他聊天時,他告訴我,他不喜歡別人看到自己後,就立刻表現出關懷的樣子,尤 ... [/quote]
我们四肢健全的正常人,在心理上自觉不自觉地会把残疾人当成弱者来格外关照,这应该是出于我们健康人的单方面考虑,这里面同情的成份比较大,这也是”爱心“的一种具体表现。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予弱者帮助。您这位同事的表现应该属于个例,他的自尊心可能特别要强一些。这事按理说只要多沟通,应该不至于发展到辞职的。
政策只能起到理论上的导向作用,能不能见效,还得看人们怎么去理解和落实。我军校毕业那年,我们队分了8个去西藏部队的指标,尽管去西藏按政策可以比在内地部队服役时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工资要高、家属随军要求会低等,但全队118名学员只有1人主动报名去,其他的都是硬性分配去的。
少数民族现今的状况,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可能一下子就能解决。同样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上海、广东等地与甘肃、贵州相比,二者之间的人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社会福利等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这里面既有基础的问题、也有政策方面的问题,作为国家的决策层来讲,当然希望各地百姓的水平都能好,但实际上要做到是很困难的。中国地方这么大,各地的情况又不尽相同,所以不可能简单地”一刀切“,过分地追求所谓的绝对”公正公平“,只能是各地在原有的基础不断地进步发展,同时也号召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
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中央政府已经给予了诸多的政策倾斜和照顾了,也正是基于他们所居住的地方交通闭塞、经济落后等具体情况制定的。这也充分说明当今政府也希望他们能尽快地发展起来,尽快地提高生活质量。光是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老师待遇,就目前来说,真正愿意在那儿呆一辈子的,恐怕还是不多。道理也简单,那地方生活配套设施还不完善,有了钱都花不出去。
正如一个家庭一样,生活水平有没有提高,得与自己家的过去比才能说明问题。只要比过去有所提高,就说明这个家庭有进步,而不是订着高水平的家庭去不切实际的比,如果我们都动不动就与比尔盖茨、索罗斯这类的家庭去比,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
wj无为 2013-11-18 16:32
回复 70楼 的帖子
您说的很对,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来了一些问题,但受照顾人的自尊心问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我想定政策的时候也许会考虑,但绝对不是影响政策走向的关键因素,因为这个属实无法确定,在被饿死和被施舍面前,有多少人会选择自尊心,谁能回答?
少数民族地区在历史上经常发动战乱,很大程度上都是与生存有关联的,举个例子说:新疆阿勒泰地区,历史上就是一个以游牧生活为主的,如果政府不去扶持他们,她们的生活出路在那?一是要祈求苍天在漫长的冬季少下雪、少寒冷,不要冻死、饿死她们的牛羊;二是所有人员迁移,游牧到一个可以生存的地方,那么,她们要迁去的地方,是不是没有人生活?要是有,人家会不会接纳她们?要是不接纳是不是就要争斗?要他们去公平的竞争,结果会是什么?不言而喻吧!
至于说待遇提高问题,71楼的兄弟已经给出了解释,而且还有另一层,就算是把去那里施教育人的老师们待遇都给弄高了,政府给钱、给物、给待遇,但兄弟想想,一个吃着锅巴,煮着菜叶粥的乡村,住着几个敞亮宿舍、炖着五花肉、开着牛肉罐头、举着大鸡腿、喝着啤酒的老师,她们能融入当地人群吗?我猜想她们活着离开的可能性都小,不至于在让国家派些军队保护她们吧,我们派驻非洲的很多工程人员不都是有武装护卫的吗?这样有用吗,我想道理是不通的!
mfkvv 2013-11-19 14:47
回复 72楼 的帖子
從中共建黨到現在才90年,而新疆游牧民族有文獻記載的時間,就已經超過了千年,有了中共以後他們就失去生存能力麼?
雖然游牧民族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沒有現代漢人的強,但是,假若沒有漢人去肆意挖掘他們的礦產資源,破壞他們的生存環境,壓縮游牧民族生存空間,他們的生活未必需要我們去同情。
幫助人沒有錯,但是幫助之前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受助者需要什麼?至少要經過對方允許吧?更何況我們還是開著挖掘機去幫助他們的。
猴子和羊比賽爬楊樹,誰用最短的時間到達樹頂,誰就贏,為了公平,無論羊用多長時間一律減少30分鐘。這個規則很荒謬,對不對?
當少數民族和偏遠地區的學生希望教育部可以根據地域環境的差異,制定更加合理的教育方式和評定標準時,全國統一高考絲毫沒有動搖。所以,當漢人說“有差異不能一刀切”“沒有絕對公正公平”這些套話時,請先換位思考一下。
關於公平競爭您無需反問,我也贊成沒有絕對公平這個觀點。讓羊在草地上跑200米,讓猴子爬200米的樹,賽完統計時間,看誰用時最短,最後每個動物都有機會獲得第一名。這個方法和上面那個都去比爬樹的規則,哪個更公平一些?
公平競爭的前提是,規則合理,機會均等。其實,您我兩個漢人在這裡討論少數民族政策的優劣,本身就是一種諷刺。因為真正合理的規則是需要所有參賽者都參與討論並同意過的。
子貢贖人的典故大家應該都聽過,金錢或物質獎勵並非原始驅動力,但是作為普通人,給予金錢和物質獎勵是對某個人所作所為的一種認可。
而仇富,正是因為制度不公才造成的,如果仇富者擁有更多的致富機會,他們還會仇視大魚大肉的人麼?官方紀錄片中,很多少數民族的孩子為了上學,不惜徒步3、4個小時的山路去鄰村上學,可見,通過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這個道理少數民族的民眾是理解的。
世間萬物皆有關連,僅僅是提高教師待遇並不能徹底改變少數民族地區現狀,這只是其中一個小環節,但是,如果政府能夠認真的將這些小環節一個一個的補上,改變就會發生。
現任政府可以花大錢養一批歌舞將軍,養一批“夢”研究員,卻不能給這些貧困教師一點物質補償,而您又找出種種理由,來說服我,給他們物質獎勵是害了他們。這才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jxgalsh 2013-11-19 17:10
回复 73楼 的帖子
我认为没有必要强求“谁说服谁的”结果,每个人看问题都会有各自不同的角度,因此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朋友之间的交往原则应该是“求同存异”,否则很难交到朋友。
您选取的角度是国家在对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上见效不佳,这是事实。我所选择的角度是全国的发展都不均衡,就拿教育来说吧,同是进清华北大,北京的学生凭什么就能享受巨大的优惠?农村的孩子为什么有的考上大学还上不起?这些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绝大多数的民众都希望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好制度、好政府,但那毕竟只能是一个梦想,现实社会是不可能的。道理也简单,翻开中国5000年的文明史,哪朝哪代做到了?
中共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本意应该是出于扶持,反观美国当初对印地安土著居民的做法,我们应该去选择哪个呢。
中共执政一个甲子稍长一些,国家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同时也存在着各种现实问题。我们看一个人应该看他的主流,若是光盯着缺点问题去看,那开公司的老板招员工可就太难了。看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亦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