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cm 2015-4-18 16:46
第一次投票轮未发言,应为溺水(溺水自首)
第二次投票轮未发言,才是溺毙,溺毙就出局了
第三轮投票结束后出小黑屋,而不是第四轮投票开始才出黑屋
涩歌 2015-4-18 18:48
回复 1611楼 的帖子
那不是在第三轮杀人夜出黑屋就可以刀和查了吗?
涩歌 2015-4-18 18:50
一轮的概念是2个阶段:1、发言和投票阶段(24小时);2、杀人夜。
lover1120 2015-4-18 19:02
顶老涩屁屁
涩歌 2015-4-18 19:11
(非本版游戏规则)问5:小黑屋的时间是多少?
答:进黑屋时间为两天两夜。也就是说第三个晚上,小黑屋玩家已经出黑屋,
可杀可查。
我认为慨念不清楚,一天一夜为24小时,版规规定发言投票阶段为24小时,杀人夜(好人方和杀队都是12个小时)也就是说每一轮为36个小时。
涩歌 2015-4-18 19:12
回复 1614楼 的帖子
注意爆你菊花,让你红花四溅哦:lol:
涩歌 2015-4-18 19:16
游戏时间:
发言投票时间(24小时):
在此期间,所有玩家可以进行投票和发言.指出自己认为最可以的可能是杀手的玩家.
具体格式:[我选:###玩家].
24小时后,法官随时有权宣布发言投票时间结束。
警察活动时间(12小时):
在此时间内,警察执行"查证"功能,pm结果给法官.只有所有警察查证的是同一人才有效,所以警察请商量好以后再pm法官,不同PM以第一次为准。
杀手活动时间(12小时):
在此时间内,杀手执行"杀人"功能,pm结果给法官。同上:只有所有杀手杀的是同一人才有效,所以杀手间商量好以后再pm法官,不同PM以第一次为准。
医生活动时间(12小时):
在此时间内,医生执行"救人"功能,结果pm给法官。(无PM则默认为不救人)
秘密警察活动时间(12小时):
在此时间内,秘密警察执行"杀人"功能,结果pm给法官。(无PM则默认为不杀人)
在这段时间内,任何玩家不得在游戏帖跟帖发表任何言论。
12小时后,法官有权随时宣布时间结束。
P/S∶杀手时间、警察时间、医生时间、特警时间是同时进行与结束的。
金水恒久远 2015-4-18 21:44
[quote]原帖由 [i]涩歌[/i] 于 2015-4-18 19:11 发表 [url=http://174.127.195.202/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597733&ptid=5788390][img]http://174.127.195.202/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非本版游戏规则)问5:小黑屋的时间是多少?
答:进黑屋时间为两天两夜。也就是说第三个晚上,小黑屋玩家已经出黑屋,
可杀可查。
我认为慨念不清楚,一天一夜为24小时,版规规定发言投票阶段为24小时,杀 ... [/quote]
“回答”里面的“两天两夜”,是指游戏时间的两天两夜,即第一个杀人夜、第二个投票日、第二个杀人夜和第三个投票日,第三个投票日一结束转入第三个杀人夜的瞬间,黑屋人被释放,即第三个杀人夜他就可查可杀或可被动作了。
涩歌 2015-4-19 08:10
回复 1618楼 的帖子
是的版规的表述缺陷,每一轮为辩论投票(24)和杀人夜(12小时)两个时间段组成,那么第一轮答辩投票结束进入杀人夜,高票玩家就关进了黑屋,其实第一轮杀人夜就不能刀和查了,所以慨念2轮不得查和刀定义不准确。
newpass123456 2015-4-19 08:47
有关版规修改应建立在各版本的平衡性上,3.0签到帖中有关签到未参与游戏算溺毙,以及游戏开始二轮后溺毙永不录用的表诉都过于严厉
lover1120 2015-4-19 22:56
这个可以翻
lover1120 2015-4-20 19:07
今天怎么没人呢
ap0628 2015-4-20 23:46
我问下,签到贴发言怎么还就给安排身份了,有没说参加游戏,刚上论坛被扣威望贡献的,就就这事怎么了,这个是不是从新研究一下,管理们,
涩歌 2015-4-21 07:27
这里就是舞文溅血堂杀人游戏玩家的聊天室,有什么好建议和意见都可以在这里说,有什么好经验也可以在这里飚:lol:
lover1120 2015-4-21 20:07
无聊的一天
初湿表曰13 2015-4-22 09:42
回复 1625楼 的帖子
今天也许比昨天更无聊,现在是杀人夜。:lol:
初湿表曰13 2015-4-22 09:45
建议:可以成立法官联盟,比如正在进行的3.0和4.0的两个法官可以互相帮忙更新表格,4.0的玩家可以pm3.0的法官提出疑问,这样,在法官不在线的时候能给玩家技术支持!:lol:
金水恒久远 2015-4-22 10:00
[quote]原帖由 [i]初湿表曰13[/i] 于 2015-4-22 09:45 发表 [url=http://174.127.195.202/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678782&ptid=5788390][img]http://174.127.195.202/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建议:可以成立法官联盟,比如正在进行的3.0和4.0的两个法官可以互相帮忙更新表格,4.0的玩家可以pm3.0的法官提出疑问,这样,在法官不在线的时候能给玩家技术支持!:lol: [/quote]
:biggrin 好建议,但因为我也是4.0参与者,所以可以答疑规则层面的问题,技术层面的问题就免了,以免影响游戏进程。
联盟盟主兼总顾问推荐血堂一号大法官scacm老毛,大家有疑问的可以pm咨询他,只有他有时间上线肯定会回答的。
初湿表曰13 2015-4-22 10:09
小马哥投诉新来法官更新表格不及时,熊猫大神你现在4.0都出局了,涩歌白天没空,你去更新一下?
首先:18号白天出局,不更新闻
2:替补:跳大神只溺水一次,没溺毙,上轮已经冒泡,这轮又溺水,是否应判溺毙,或者还有一小时自首时间?
涩歌 2015-4-22 11:54
回复 1629楼 的帖子
粗大好建议,我看可以接纳,以后在现任法官中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