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hyin1979 2022-10-21 13:40
彩蝶实业过会:今年IPO过关第337家 国信证券过17.5单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1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118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彩蝶实业”)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337家企业。
彩蝶实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董伟、傅毅清。这是国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7.5单IPO项目。
此前,1月13日,国信证券和华英证券保荐的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笛东规划设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7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7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9日,国信证券保荐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3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4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12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5日,国信证券保荐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1日,国信证券保荐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过会;9月27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1月6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月18日,国信证券保荐的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被否;3月3日,国信证券保荐的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报告期内,彩蝶实业始终致力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彩蝶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施建明和施屹,近三年来未发生变化。施建明和施屹系父子关系,施建明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47.498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施屹直接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25.3810%的股份。此外,汇蝶管理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前1.9561%的股份,施建明持有汇蝶管理33.5366%的出资份额,且为汇蝶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即汇蝶管理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施建明和施屹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74.8359%的股份,为彩蝶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彩蝶实业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开发售股份。彩蝶实业拟募集资金5.83亿元,用于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21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和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2)2020年低价备货对2021年业绩的影响;(3)向居间服务商支付佣金与相应销售收入是否匹配,通过居间服务商获取业务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行为;(4)涤纶面料毛利率髙于可比公司且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5)2022年上半年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经营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结合销售收入季度波动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节销售收入的情形;(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变化的合理性,并结合在产品的单位成本费用构成,说明是否存在虚增在产品成本的情况;(3)说明在建工程相关承建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由关联方承担成本费用、转移资金或输送利益的情况;(4)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严重超产能生产情形,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1998年彩蝶集团改制后,由工会委员会持有占14.25%的企业职工集体股75万元。2000年8月,职工集体股按照零元的价格转让给施建明等15名自然人,并于2009年4月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时任职工个人事后出具《确认函》是否能够确认转让程序的合规性;(2)133人出具《确认函》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有无其他利益安排,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若以后提出异议,是否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侵害职工权益、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