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挟尸要价」及「天价捞尸」依然沸沸扬扬闹腾的今天,昨日陕西西安又
又现一宗「捞尸」。以下引用资料:18岁少年9月3日在河中游泳时不幸溺
亡,由于河水较深要请专业打捞人员打捞尸体,但捞尸费得8000元。死者家
属因拿不出捞尸费在旁哭泣讨价,拉粪工宋战民见状立即跳下河帮忙捞人,将尸
体拖上岸边,并婉拒死者家属200元辛苦费。
真是戏剧的一幕,一边是享受纳税人的公共服务部门,一边是为生计而奔波
的拉粪工。一边开价8000大洋,一边分文不取。两边反射社会良知的极端。
在经济浪潮随处翻涌的今天,多少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是在公益的无偿服务,
而非经济性的公司经营?许多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和角色,被忽略,被转移或
只为某些特权所服务。当我们不断谴责捞尸工王守海及其老板陈波的今天,可曾
想到过荆州的派出所,消防等公共安全部门?」捞尸」这一行动,究竟是私人经
营,还是公共服务?据说:报警后,水上派出所,消防武警,海事船都来了,但
竟然均无水下救援和打捞能力。经过媒体报道发现不管是冬泳的队员,还是大学
的学生,甚至那个王守海,都是老的老,小的小,都能完成救助和打捞任务,为
什么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武警,海事局专业人员完不成,真的有是一个巨大的
谜团啊。
在西安也有相同报道:{ 事发后,公安未央分局辛家庙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
现场初步调查后说,由于河水较深,要打捞尸体还得请专业救援打捞人员。} 然
而拉粪工宋战民却只靠一条绳子就完成「专业救援打捞人员「才能完成的工作。
还真是讽刺。
[ 本帖最后由 antique 于 2010-9-9 23: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