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写了一篇题目为《城管,公开而合法的抢劫》的文章,本来只是想为
那些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小贩们鸣不平,没想到后来这篇文章成为了新浪论坛所
讨论的一个话题,做为宅人的我还小小的兴奋了一下。转眼的功夫,几年的时间
过去了,我也为了赚俩饭前而出去摆摊子。开始的时候虽然卖的也不好,但至少
比现在要舒心,因为自己只要找到了一个地方就可以安心的在那呆上一天,可这
两天不行了,每天都要搬来搬去的。因为两会的召开,本来一直猫着的城管又冒
出来了。
我的那篇文章曾被人指责是在妖魔城管,实际上我并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
把我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给写下来而已,我只是做了一个文人墨客该做的事情,
没有任何的添油加醋,因为这些像土匪一样的城管的到来把一个乌七八糟的地方
给弄成了一个乌烟瘴气加乌七八糟的地方,原本贴在墙上的广告被扯下了一半,
场面已经不是满目疮痍之类的词语所能形容的。再看到他们完事之后的开心劲,
你说我能不火吗?小贩们固然有错,但也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毕竟人心都是
肉长的,没难处也不至于做这行。
现在的城管虽然不敢抢东西了,可是还是有很多人没有摆脱身上的匪性。几
乎摆到人行道中间的水果摊子不敢,却恶狠狠的让我这并不干扰任何事物的一块
小塑料布收摊。如果只有这些,倒也罢了,看看他们办公地的门前,污水横流,
臭气熏天,走路的时候都要刻意绕开,还不知道是谁在影响市容。想轻易的逼我
就范,除了不可能之外还是不可能,如果他们想要霸王硬上弓,那我也会做中国
的突尼斯城小贩,就算是死也要闹他个天翻地覆。何况现在中国的环境已经不是
几年前了,事情的结果还不一定是什么呢!
我有一句口头禅——别太把自己当人看,因为把自己太当成个人看会惹出很
多事情来的。现在的一些城管还以为自己是大爷,是小摊贩的祖宗,刻意随意的
鱼肉。实际上是大错特错了,城管这个行当已经很不招人喜欢了,再加上突尼斯
城事件,城管已经成了所有人的公敌。那些还把自己当爷的人,迟早是要自掘坟
墓的。
说实话,我现在是真想和那些可恶的城管掐一次,无奈自己身边的人都已经
向人家纳税称臣了,自己形单影只,肯定不是对手。我是讨厌那些把自己当爷的
城管,但我更鄙视那些想要坐收渔利的垃圾小贩。我不怕做出头鸟,但是我不会
便宜那些垃圾的!
[ 本帖最后由 风徒 于 2011-3-8 13:3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