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军是郑六
根据条件1,张三、王五和宋七各比赛了两场;因此,从条件4得知,他们每人在每一次联赛中至少胜了一场比赛。
根据体条件3、4,张三在第一次联赛中胜了两场比赛;于是王五和宋七第一次联赛中各胜了一场比赛。他们在一次联赛中各场比赛的胜负情况如下:
张三胜李四;张三胜宋七(第四场);
王五胜郑六;王五负宋七(第三场);
根据条件2以及张三在第二次联赛中至少胜一场的事实,张三必定又打败了宋七或者又打败了李四。如果张三又打败了宋七,则宋七必定又打败了王五,这与条件2矛盾。所以张三不是又打败了宋七,而是又打败了李四。这样,在第二次联赛中各场比赛的胜负情况如下:
张三胜李四(第一场);张三负宋七(第二场);
王五负郑六(第四场);王五胜宋七(第三场);
在第二次联赛中,只有郑六一场也没有输。因此,根据条件4,郑六是另一场比赛的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