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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 衣袋中的证据(答案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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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袋中的证据(答案已公布)

如有错字多半是繁转简转出来的.别怪
死者和疑犯的名字,本来是有原因的,别骂。

笔者在看死神小学生时,时时看到暗号问题,发现不懂日文是解不通,
为了不让日文尊美于前,所以才作了个中国国学不好解不通的暗号。
本来故事是:
调查组发现了走私文物集团,但被补者不合作,
只知接头人在小学物流公司,且而接头要对暗号,
认暗号不认人。
充公证据中,有暗号和接头人的提示:
跟 大理石匠 说:反切五可五个于笑如六(四个字)

(看到了吧,死者和疑犯的名字,是有原因的)
调查组要装成被补者的接替人,拿着文物去找接头人。
我一个以前是中文系的朋友看了,说太简单,改成:
跟 大理石匠 说:睡日29 62 73 45(四个字)
因为暗号有点太...学术,所以打算改成死前暗号,
留下证据让解不开暗号的人也可推理。
和朋友说着"这个不合理,那个不可能"地改着,
当二人都满意时,暗号不知在什么时候没了。
以上和题目无关,别用作证据。


【推理题目】 衣袋中的证据
【推理故事】:
我们这一帮友人帮助下,夏洛克保住了调查组组长的位置。
戴鲁灿就天天向邓退修炫耀他的嘉许状,邓退修倒也乐呵呵。
因为调查组的几个上头每人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少,
数目刚好不犯贪的红包。
光是这笔收入便足够他花上一个月,只望无险等退休。

可是天也不打算让他安逸,又有凶案发生了。
凶案发生在十一月二日。
这次他们倒不用赶到现场,资料有人送来,倒不调查组偷懒,
是因为小学物流公司大老板正和重点外资谈生意,
结果有人把查案生生扣了两天,等小学物流公司大老板和外资签了约,
才把资料放出来。

戴鲁灿一听到是办公室发生的凶案,嗤之以鼻,转身就走:
"哼,看闭路录像就行了,无聊。"
夏洛克看着资料说:
"案发前一星期全公司的闭路录像机都坏了,
他们的大老板定了日本的新产品,两天后才到。"
戴鲁灿只好坐下,拿起几张照片来看。

照片中,只见小学物流公司二老板段玉裁在办公室中,伏在办公桌上,
后脑有明显伤痕,相信是由钝器打击造成。染血的高尔夫球棍就在地上。
验尸结果证明了,是钝器打击使死者颅骨骨折,
碎骨片令蜘蛛网膜破裂,引至脊髓液渗漏。
因某些原因,验尸的时间迟了,死亡时间的误差很大,
推定为十一月二日9:30—15:30。
注:染血的高尔夫球棍是段玉裁办公室中的装饰品。

由侧面的照片中,可以清楚看到段玉裁右手插在衣袋里,
报告上说,死者右手边的口袋中有证物一号。

证物一号是一张用偷拍手法拍摄的女童照片,
照片正面有死者右手五指指纹。
据证实,照片上的女童是搬运工人王力的女儿,
根据环境证供,推测拍摄日期是案发前三天。

鸟视照则明显可看出死者左手按着证物二号。
证物二号是一张手写单据,上有王力的签名(签证科已签证是真的)和写有:
"我向段玉裁借三十万现金,如二零一四年十月底不能归还,
抵押品归段玉裁所有"的字眼。
签证科发现死者左手的指甲中有证物二号的纤维。
证物二号上有指甲痕,指甲痕很明显是个"三"字。
注:口供中,王力否认借钱和签名。
但一星期前段玉裁在公司银行户口提出了三十万现金。

案发时候,在公司人士如下:

1.高本汉,大老板的司机,人如其名,是两米高的巨汉。
他有一双蓝眼睛,但是父母都是纯中国人,所以取名本汉。

口供:我是大老板的司机和保镖,大老板上哪我就上哪。
我和大老板11:00出去谈生意了,
和大老板出去前十五分钟,二老板还活着。
我怎知?因为他还在跟大老板说话呀。
二老板怎不死晚点,真烦人。
大老板叫我要王力整理货仓?上个月的事了。

2.王力,搬运工人,南方人,短小精干。15:30发现尸体。
自谓不是叫王力,而是力王,每次比腕力都胜过高本汉。
他好赌负债,欠了王颉光不少钱。

口供:二老板的死尸是我发现的,不代表我杀的,好不好?
我杀的我会报警吗?
我一直在整理货仓,真的!大老板叫的!
好吧,他没亲口说,但高本汉叫了。
别再问我有没有借二老板的钱!没有!我好赌犯法吗?

3.王颉光,会计兼总务,王力同乡,王力很怕他。

口供:一直一个人在会计室,没有不场证据,没有动机。
也没有时间,大老板的数据要在明天前准备好,
如果因你们影响了和EGD国际的第一次合作,
市长会很"高兴"吧。

4.许慎,大老板,身高六尺,腰围七尺,手眼通天。

口供:我没什么好说的。
我和他死前最后一次在说什么?公司机密。
别问高本汉了,我没让他旁听。

大家看过后,邓退修问戴鲁灿:"你怎看?"
戴鲁灿:"怎么怎看?太简单了吧。"
邓退修:"不是就给你表演的机会嘛..."
戴鲁灿:"你让功劳给我?无事献恩勤,非奸即盗,说,你想咋?"
邓退修:"呵呵,我立再多功退休前还是升不了职,
我懂做人,你家也懂做人..."

夏洛克感到邓退修看出了什么才让戴鲁灿表演的,
可是事实到底如何?是我们出手的时候了。


【推理问题】:兇手是?

【答案】您的答案及推理过程
【评分】总分10分
【点评】您对本贴的看法

注:答对40% 的评分,主要是你自己的推理60% 的评分,允许参考楼上的答
案,但是不能简单照搬,否则不评分,点评是点评案子的看点在那,什么秒题,
简单,一般都属于灌水之列,小心扣分。


答案:
1.高本漢沒有可能,因許慎可証明他沒有和段玉裁單獨在一起的時間。
2.王力,証據溢出,是替死鬼,還有如果是他殺的為什麼沒拿回借據和照片?
3.王頡光,沒動機。要是他殺不會留下"三"字
(三字是王字,指甲竪線難寫,拿著死者手指又不再自己接觸証據,竪線沒了。)
4.照片正面有死者右手五指指紋,照片正面正常印上的是食指拇指,五指指紋可能是死者死後被人故意印上去的。

凶手是大老板许慎,打算嫁祸给王力。
许慎犯了证据溢出的错误,被邓退修看出来了。
死者是被一击致命,根本没时间留下证据。
证据是大老板准备的。
闭路录像机也是大老板弄坏的,王力才有可能犯案。
动机是段玉裁在公司银行户口提出了三十万现金,
不正当资金流动被EGD国际查出,令签约时条件落下风,大大损失了。
這是200字簡短版,完整版800字,要的PM abcd00134


[ 本帖最后由 abcd00134 于 2014-11-10 15: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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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凶手是会计王颉光。死者段玉载这小子是个恋童癖,超级喜欢幼童,公司人人皆知。王力人穷又好赌,但很爱女儿,全公司都知道。王力好赌成性,文中说他很怕会计王颉光,他力大无比,但为何怕王颉光呢?因为他欠王颉光不少钱,想必写了借条,而王颉光要仿照王力签名,应该不难,他见死者一星期前在银行从公司帐户上取走30万,便仿照王力签名向死者借30万的借条,这也应证了王力否认向死者借30万的事情。众所周知,王力好赌,常理说谁也不会借这么多钱给他。何况是生意人呢?王颉光是会计,应该贪了公司不少钱,可能有些迹象被死者发现了,正好公司闭路坏了,要一星期才运来,机不可失,于是就利用汇报工作为由趁死者不备用球杆打死了死者,并放了王力女儿照片在其口袋,并把伪造的借条放入口袋。而三则指明会计是公司三号人物。别忘了,王颉光还兼总务。而王力女儿照片只有老乡王颉光有机会接触偷拍。至于作案时间,一个人在会计室,没有会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至于老板要的数据,专业人士很快完成。一切指向王颉光,符合借刀杀人。王颉光杀了二老板,都以为是王力所杀,他力大无穷,才会把死者打得脑骨破裂,动机是不想还钱还有保护女儿。
【评分】7分
【点评】也许答王力是凶手把握大些,也说得通,但我更倾向于凶手王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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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涩歌 金币 +10 错,推理认真奖励 2014-11-10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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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怎么都解释的通的问题。。。
答案:凶手高本汉
能够在死者办公室里拿着球杆和死者说话而不被反感的只有大老板和一起的高本汉了。死者有恋童癖,一星期以前死者要高本汉打听loli,三天前他从财务那里弄到手下王力女儿的照片,王力缺钱而他拿着欠条找王力得到欠条,而他找死者时候先把欠条给死者又把把照片给死者,死者然后死于其手。
评分:6
点评:反正给人感觉有点莫名其妙.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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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涩歌 金币 +6 错,不要以为什么都简单。 2014-11-1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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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凶手是王力。借条上的签名经鉴证科检验是真的,那么王力向死者借钱的事就可以确认。而王力却一口否认,原因只能是为了掩盖他的犯罪行为。从借条内容和女童照片可以推断,抵押物品是王力的女儿,死者是个喜欢玩弄幼女的性变态。借条上的还钱最后日期是十月底,案发日期是十二月初。应该是王力没钱还债,又不愿把女儿贡献出去,一直拖着,死者失去耐心,要跟王力在办公室摊牌,王力别无选择,只能杀死债主,也就是死者。
【评分】8分
【点评】似乎没有明确的指向性证据,每个人都有嫌疑,我也只能猜凶手是王力。其实王力的作案证据并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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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涩歌 金币 +6 参与奖励 2014-11-1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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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凶手是高本汉,幕后主使是大老板许慎,帮凶是王颉光。
首先说明的是死者身上的2处证物貌似明确指向凶手是王力,太过明确的证据有点不符实际,如果真是王力下手,证物肯定会被他拿走而不会这么明显放置死者身上。从王力所说“我一直在整理货仓,真的!大老板叫的!好吧,他没亲口说,但高本汉叫了。”而高本汉否认可以看出,两人中有一个说谎了,而如果王力说谎,很明显警察可以从高本汉处求证,这样揭穿后对王力更加不利,那么只能是高本汉在说谎了。而高本汉只所以要说谎,是因为他就是杀人凶手,证据如下:
1.死者是趴着死在办公室桌上,致使伤是在后脑,说明死者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那么凶手必定是他熟悉且无防备的人,高本汉作为大老板的司机,死者自然不会防备,于是高本汉借着欣赏高尔夫球杆的机会,趁死者处理文件,用球杆狠击死者后脑致其死亡。
2.高本汉的动机应该就是出于大老板许慎指使,从“我是大老板的司机和保镖,大老板上哪我就上哪。”可以看出,高本汉对大老板言听计从,受其指使杀死死者。
至于大老板为什么要杀死者,可能是因为经济纠纷,死者掌握了大老板的重要把柄,趁重大谈判前多次勒索,从文中死者曾提出30万元现金也可以看出一二。而王颉光作为会计兼总务,自然是大老板的心腹,直接伪造2件证物嫁祸王力。文中王力好财负债,欠了王颉光不少钱,自然曾经写过欠条签过字,其中的签名就被利用来作为证物转移视线。
【评分】总分10分
【点评】文章虽然短小,但几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许多线索隐藏在对话中,个人觉得以上的分析是最有可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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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涩歌 金币 +10 错,推理的倒是头头是道。 2014-11-1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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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凶手是王颉光。推理:第一,大老板和司机皆可排除,有不在场的证据没有作案动机。王力在仓库整理货物虽然不能排除他不在场,但是一系列证据表明他不可能作案。所以只剩下会计王颉光了,他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不在场。第二,王力和王颉光是同乡,有王力女儿的偷拍照很正常,也很方便偷拍一张留作假货证据,因为王力好堵欠了王颉光好多钱王力肯定怕他,他私自挪用了公司的三十万还不起,于是王颉光写了一个借据让王力签字然后把借款人改成死者。那几天公司所有监控坏了新的还没有装,于是机会来了王颉光借汇报财务的机会进去用球棍打死二老板并且把之前准备好假货的证物放在死者身上。因为王力平时的一些不良习惯导致他比较容易然人怀疑作案动机,所以王颉光选择了他作为嫁祸者。
【评分】8分
【点评】证物没有检查是否还有其他人的指纹,球杆也没验指纹这不是法医的杰作啊。证据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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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涩歌 金币 +6 2014-11-1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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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凶手是许慎,许慎发现段玉裁借出30万为了那个小女孩,感到不对,所以要求撕毁收据,但是死者不同意,于是发生争执。只有大老板才能用顺手高尔夫球杆,其他人用不习惯。而且司机只是听到了他们在说话没有看到,可能是伪装。
【评分】6
【点评】感觉怎么都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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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涩歌 金币 +10 对,推理差点 2014-11-10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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