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楼上的是不是太敏感了,怎么觉得跟还活在文革年代似得,动不动就是洗脑、御用文人的帽子套上来,有意思么?你跑到这里来区分路线来了?还是讲政治正确来了?
另外,事实上一个国家在非正常的政治更迭之后,比如政变、战争,都是要对其未来的政治走向向世界做出一定阐述的,这个不仅仅是我们这样,其实哪个国家都一样,比如当年,民国推翻了满清,大炮一开始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提出:务要一洗"满清时代辱国之举措".1912年1月6日,在答复南京<大陆报>记者问及"领事裁判权其将撤废乎"时毫不犹豫地指出:"自当撤弃,一待改革既定,即须实行此事."只不过后来帝国主义一上门施压然后就怂了而已,改口把清政府的条约都继承了下来,直到1941年国民政府对日宣战后,马关条约自动无效。1943年国民政府与美英等各国签订废除旧约的协定。看清楚了,是“旧约”,简单讲就是把其他不相干的统统打发了,美国接下去可没闲着,从46到47年,我就不说那几条铁路修筑权的事情了,毕竟我们现在也在帮人修铁路,那接下去那一堆,比如中美救济协定、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中美航空协定、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中美宪警联合勤务议定书、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你是怎么看的?
我们现在老有人说中国加入WTO后,优秀国有资产流失,被外国人合资了,是巨大损失,那请问,看了这些协定和条约,几乎全方位开放自己的港口,领空、各行各业,你又是怎么看的?
最关键的还是“中美宪警联合勤务议定书”,规定了美军肇事,依“议定书”规定,“须由美宪警处理,警局有旁听权而已”。
请问以上这些算不算不平等条约?
怎么样?看明白了么,其实从头到底民国都没有敢依靠自己去和西方斗争来废除旧约,而43年所谓的废除旧约,其实只是老美把以前没落的欧洲国家从中国扫地出门而已,然后由自己来独吞!
另外,有个建议,假如你不了解历史,可以多查点资料,然后拿着史料来讨论,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大帽子满天飞,这是个言论自由的年代!有道理你尽可以摆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