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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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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试」法

  我不知这篇文章起什么标题才更为醒目,此刻,我唯恨自己不是标题党,如
果本文能引起你足够的重视和提高警惕,则我不枉此书了,里面的话儿语重心长,
如雷贯耳,犹言复语,付之于汝。

  前不久,偶然间,我看到一则新闻,说是今年有8位资金大佬、资本大鄂、
公司法人、权威专家,因为各自的不同行为,触犯法条,被判入狱,身陷牢笼,
加以刑罚,其中的细节,我这里不加繁述,烦劳诸位网上查寻和观阅,我只想说,
看过这则新闻后,我大吃一惊,痴呆好一半晌,其间更似如梦惊醒,原来这也犯
法啊!

  股市上,代人炒股,利润分成,应是普遍,很是平常,殊不知,这也是违法
之举。当然,民不告,官不究,炒股盈利,你好,他好,哥俩好,一切皆好,可
是,万一亏损呢?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是的,炒股,哪有不挨套?不亏损?我们在允许
自己亏损的同时,坚决不许自己违法。有时,我们「踩雷中枪」,并非有意为之,
实乃无知之想。或许,我们只是一小散,这么说,是否有点危言耸听,小题大作。
我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是谨慎一点好。

  我们明白,我们炒股所为何来?但,我们更应知晓,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
是利益,时间就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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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hlsh 金币 +28 三言二拍。 2012-12-18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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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半天不太明白,
其实就是除了自己老老实实的炒股外,任何想非正常渠道获利,都会死路一条,
要想赚大家的钱,只能成为公墓或者私墓或者透资公司,
开老鼠仓,乱传消息的也有麻烦.
都像你这么守法,国家兴盛,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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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hlsh 金币 +2 回帖认真。 2012-12-1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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